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1)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2)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3)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二、北京市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的规则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在京融资性担保机构、各相关部门:
  
  为引导在京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风险精细化管理,促进北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京金融〔2010〕94号)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支持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13〕211号)等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5年5月25日
  
  北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指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在京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风险精细化管理,促进北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京金融〔2010〕94号)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支持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是指根据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的风险程度,按照本指引规定的标准将担保业务划分不同风险等级。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将风险分级口径下的各类监管指标作为资本金运用情况的一部分,按季度向市区两级监管部门报送,且仍须按原口径向监管部门及其他单位报送数据。
  
  第四条 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分级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全面原则。担保业务风险分级应以担保业务风险水平为核心标准,真实、全面、充分评估现实风险与潜在风险。
  
  (二)审慎原则。应审慎确定担保业务品种分级,对尚不具备全面、真实评估风险条件、难以做出准确评估的情况,以及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情况,原则上应归入较高风险类别。
  
  (三)动态原则。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标准及结果。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
  
  第五条 在京融资性担保机构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需向市监管部门征求意见,否则市监管部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监管部门可暂停办理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变更申请。融资性担保机构因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产生的经营风险,应予自行承担。
  
  第六条 在京融资性担保机构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经营正常,规范发展,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未发生担保诈骗、重大担保代偿损失或投资损失。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
  
  (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 在京融资性担保机构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说明书。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地、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项资金、经营监管指标现状。
  
  (四)依据本指引制定的公司担保业务风险分级细则。
  
  (五)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申请人出具的遵守本指引的承诺书。
  
  (七)市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在京融资性担保机构拟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的,应向所在区(县)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区(县)监管部门收到全套申请材料后报市监管部门。
  
  市监管部门应在收到全套申请材料后20日内,出具具体意见。
  
  第三章 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标准
  
  第九条 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标准,主要从担保业务品种风险特征和担保业务客户风险状况两个维度划分。品种风险特征衡量因素主要包括担保标的品种特点、担保基础交易结构、担保业务风险控制模式、所涉行业领域情况及平均代偿率水平等。客户风险状况衡量因素主要包括客户资信状况、客户所属行业领域近期状况等。
  
  第十条 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标准的品种风险特征维度,适用于担保业务品种的风险分级。具体级别及担保业务品种为:
  
  (一)A类担保业务,指担保标的自身所受监管体系健全成熟、平均违约水平很低,担保交易结构可有效降低客户违约风险、防范损失,被担保人资信情况普遍良好,代偿损失概率很小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
  
  1、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公募金融产品担保(公募金融产品指经全国性监管部门或授权自律机构批准,公开发行并在全国性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
  
  2、主体评级AAA级的非公募金融产品担保(非公募金融产品指经全国性监管部门或授权自律机构批准,非公开/定向发行,交易人数受限的金融产品,包括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等)。
  
  3、诉讼保全担保。
  
  4、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
  
  5、保本担保,包括保本基金担保、保本资管计划担保。
  
  6、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业务品种。
  
  (二)B类担保业务,指担保标的自身所受监管程度一般、平均违约水平一般,担保交易结构可以起到一定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和防范损失作用,被担保人资信情况普遍较好,代偿损失概率较小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
  
  1、主体评级AA-以下、BBB级及以上的公募金融产品担保。
  
  2、主体评级AAA级以下、AA-级及以上的非公募金融产品担保。
  
  3、信托计划、资管计划、金融机构融资产品担保。
  
  4、“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产权/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或非公开发行、交易的金融产品担保。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业务品种。
  
  (三)C类担保业务,指担保标的自身所受监管程度一般或较差、平均违约水平较高,担保交易结构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和防范损失作用较小,被担保人资信情况普遍偏弱,代偿损失概率较高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
  
  1、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2、主体评级BBB级以下或无评级的公募金融产品担保。
  
  3、主体评级AA-级以下或无评级的非公募金融产品担保。
  
  4、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业务品种。
  
  第十一条 上述担保业务品种以外的创新担保业务风险分级类别,应由融资性担保机构报经市级监管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 担保业务风险分级标准的客户风险状况维度,适用于担保业务具体项目的风险分级。具体级别分为:
  
  (一)正常:被担保人能够按时履行约定义务,没有足够理由怀疑需要代偿。
  
  (二)关注:被担保人目前有能力履行约定义务,但存在可能对履约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被担保人的履约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据现状可以判断确定需要代偿,但反担保措施有力、抵质押物价值充足,完全可以补偿代偿损失,或损失程度轻微。
  
  (四)损失:被担保人确定无法履行约定义务需要代偿,且反担保措施难以覆盖代偿损失,确定造成较大最终损失。
  
  第十三条 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在业务品种风险分级的基础上,根据具体项目的客户履约能力、履约意愿、用款项目进度状况、客户经营环境与行业状况等因素,逐步制定客户风险状况维度分级细化标准,并实现所有在保项目逐笔风险分级归类。
  
  第十四条 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根据各业务风险级别与风险特征分类制定担保业务标准、审批流程。
  
  第十五条 对于债券等金融产品发行人不在北京地区的担保业务,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向监管部门逐笔报备。
  
  第四章 担保业务风险分级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按本指引进行担保业务风险分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按风险调整担保责任余额计算监管指标:
  
  风险调整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风险系数。
  
  风险系数=担保业务品种风险系数×客户风险系数。
  
  担保业务品种风险系数:A类担保业务为0.33,B类担保业务为0.5,C类担保业务为1.0,政策鼓励业务适用风险系数由监管部门按具体业务情况确定。
  
  客户风险系数:正常类为0.8,关注类为1,次级类为2。
  
  客户风险状况为损失类的业务,不得采用风险调整在保责任余额计算监管指标,仍采用担保责任余额计算监管指标。
  
  第十七条 对引入分保、联保、再担保等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调整担保责任余额应按分保、联保、再担保等承保比例核减后的担保责任余额计算。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指引仅适用于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
  
  第十九条 本指引解释权归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第二十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文就是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的法规。综上所述,在北京担保公司贷款需要就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如果有过婚姻的,还要提供结婚证明和离婚证明。北京相关机构对担保公司的业务做了相应的规定,包括范畴,资料以及风险系数。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一、门面房订了五年合同房东毁约如何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


·按揭买的房子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房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全额提前还清,就是把所欠房贷一次性还清。2、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每月还款额固定不变的情况下,逐渐缩短还款期限。另一种是每月还款额减少,但还款期限不变。《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


·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和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况,那么就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在离婚中是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根据法律在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能对您在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配提供一些建议。 一、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


·房屋他项权证有没有时效?
      房屋他项权证有没有时效? 区别于认股权证,他项权证是一个与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适用于产权人及共有权人抵押权利给其他团体或个人的情况,并提供他项权证给他项权人。下面我们我将会针对房屋他项权证有没有时效这一问题整理一些的相关法律信息。 一)房屋他项权证有没有时效? 房屋他项权证...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点有哪些(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品房。人们在买房时要精挑细选,一步都不能大意。在开发商违约时要及时向开发商索要赔偿或者是要求退房。而从违约的具体情形来看,购房者什么时候可以向开发商要赔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时候可以向开发商要...


·房屋确权时农民要做些什么?
      房屋确权时农民要做些什么? 农村房屋确权颁证想必广大农民都耳熟能详了,房屋确权主要确的是什么权呢?主要确的就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那农民就麻烦了,就意味着你的房子是违法建筑,将来有可能被拆除。所以房屋确权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的情形如下,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买房使他们首要考虑的事情。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去大城市中生活,可是对于刚刚工作的他们,想要在大城市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在我们常常都会说按揭买房是年轻人的首选,那么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想这是很多想要买房的年轻人都想要知道的,下面就让我们的我们...


·外来人员如何才能具备广州买房资格?
      广州市外来人口众多,针对外地人口购房,广州市出台过相关办法。其中关于外地人购房条件的规定人们普遍关心。那么外地人在广州买房资格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样的购房流程。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一些资料,在下文给出了答案。 一、外地户口在广州买房条件 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