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办理流程
  
  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三、所需材料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所以今后,您若签到相关房产公证的时候,最好对公证书时效进行明确,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1、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由于现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多为格式文本,只有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此外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这时中介就有义务进行提醒和告知。 部分中介机构或...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债务追偿的民事类案件,经过诉讼、审理、判决等程序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时,往往会遭到被执行人千方百计的逃避或阻拦,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千奇百怪,有的被执行人事前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或变卖处理,只留下一套自住房,以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为由拒...


·丈夫出轨婚内共同买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丈夫出轨婚内共同买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其实也是很常见的活动,而在我国房屋的价值是很大的,因此对产权进行分割的时候,当事人都想尽量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此时就需要先了解清楚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


·房产遗嘱需要几人见证?
      房产遗嘱需要几人见证?非自书的遗嘱最好有2人以上的见证,见证人不能和遗嘱的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委托老人的朋友,或者居委会主任,村长,村干部等等。1、最好老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并附上亲笔签名,日期,遗嘱要明确表达死后财产的归属问题,不要有模糊的表示。2、如果自己书...


·哪个可以买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目前来说,共有产权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条件限制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将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需自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产生增值收益由保障对象和政府按产权比例分配;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回购,再将部分产权出售给其他保障对象...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过户是首要问题,在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法律材料。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在过户过程中双方进行协议,应尽早办理,拖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总结了以下相关的资料: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那么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农...


·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
      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每天全国很多地方都出于各种原因进行着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征用用的土地涉及到各种了类型,有住宅、门市、企业、农业用地等等,政府部门都会按照相应的拆迁补偿政策给予补偿的。那么对于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一、养殖厂占用的土地占用的土地往...


·公证炒房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一、 公证炒房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