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重伤判几年,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故意伤害罪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对于量刑的标准来说,是要根据受伤的程度进行量化的。那么,新刑法重伤判几年?重伤二级能判缓刑吗,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新刑法重伤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刑期要结合案情才能判断。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 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 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 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 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 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
  
  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
  
  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二、重伤二级能判缓刑吗,重伤二级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上所述,关于新刑法重伤判几年,我们要注意,在量刑上,我们首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然后根据案件的性质以及受伤的程度进行判断,来做出量刑的决策。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标准进行量化,不能随意量刑。
  
  


·我国过失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过失犯罪的特点是什么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2)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是否构成累犯?
      一、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是否构成累犯? 据法律规定,刑法中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因此缓刑期满后五年内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犯罪的构成...


·逃汇罪对金融的影响有什么?
      逃汇罪对金融的影响有什么?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根据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3号发布,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


·应该如何对刑讯逼供认定?
      应该如何对刑讯逼供认定? 一、刑讯逼供认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


·职务侵占多少钱算犯罪?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务侵占多少钱算犯罪?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


·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虽然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减刑的,但我国法律中却对无期徒刑的减刑作出了限制。那究竟法律上面是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呢?下面是我们为您做的详细解答。 一、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相互交叉与区别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经十分常见了,最近几年与帮助信息...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执行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


·什么情况下集资诈骗罪量刑死刑?
      当前,我国经济犯罪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重大紧要案件发生了许多。比如,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的性质十分严重、十分恶劣,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比,集资诈骗的刑罚是很重的,最高可以判到死刑。 集资诈骗罪根据数额、情节,量刑也有所不同。那么,什么情况下集资诈骗罪量刑死刑?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知识...


·律师归哪个部门管?律师犯罪怎么办?
      律师归哪个部门管?1、律师首先是各自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另外律师事务所归区县级的司法行政部门管理;2、法律依据:1)《律师法》(2012修正)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2)《律师法》(2012修正)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


·赌博拘留一般判刑多长时间
      赌博一般拘留五日到十五日,具体多少天要看情节。一般的参与赌博行为一般是给予行政处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