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减刑规定的减刑条件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当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时候,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申请减刑。申请减刑有一定的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新刑法减刑规定的减刑条件,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减刑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
   一、新刑法减刑规定的减刑条件
   1、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2、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将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体现了刑法设立减刑制度的宗旨,即通过肯定受刑人已有的改造成绩,激励其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以至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受刑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否减少以至消除,重要的标志是其在刑罚执行期间是否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因此,我国刑法将其作为减刑实质条件的原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可以分为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两种情况,前者是相对减刑,后者是绝对减刑。
   3、相对减刑的实质条件
  相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因此,相对减刑具有两种实质条件:一是悔改表现。根据1997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项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伏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二是立功表现。这里的立功表现,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1条第2项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应当指出,悔改和立功通常是相通的。确有悔改的犯罪人往往通过改造,认识到自己以前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发自内心感到愧疚,总想将功补过。但是,受刑人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立功具有一定的机遇性,因此立功与悔改也并不一致。换言之,悔改的受刑人未必有立功表现,有立功表现受刑人也未必就一定悔改。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受刑人未必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达到悔罪的程度,但基于其尚未泯灭的良知,在关键时刻往往会出人意料地挺身而出,为保护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舍生忘死。对此,亦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予以裁量减刑。因此,对于相对减刑来说,悔改和立功并不要求同时具备,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
  上述就是新刑法减刑规定的内容,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当遇到上述的几种情况只要符合减刑的要求就可以争取减刑,我们需要详细了解减刑的有关知识,按照相关的政策法律进行申请,同时要注意限制减刑的情况。
  
  
  


·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 认定贪污罪的标准是什么
      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 认定贪污罪的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贪污罪?也就是说,认定贪污罪的标准是什么?准确认定贪污罪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继...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之间主要的区别就是:数罪并罚会将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来,与最高刑相比,取一个合适的刑期数值;但是罚金刑直接加起来即可。择一重罪就是选择所犯的罪要承担的处罚中最重的一个,进行处罚。联系就是都是犯了多个罪名。数罪并罚的适用和择...


·刑事诉讼法报案相关流程有哪些?
      当我们身边发生或者亲身经历刑事案件时,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报案,借此得到解决的机会。由于经历刑事案件的人所占比例很小,因此很多人都不清楚刑事诉讼法报案相关流程有哪些?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报案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触犯刑法的话,那么性质会比较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触犯刑法的话,那么性质会比较严重,通常对人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一般提到刑事犯罪,可能您的第一印象也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是比较大的,这也是我国将醉驾入刑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醉驾什么标准是多少钱? 我国醉驾什么标准...


·缓刑怎么申请 申请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很多时候法官对刑事案件做出宣判,其实并不会同时对罪犯宣告缓刑,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这样可以最大可能的争取缓刑。那一般缓刑怎么申请才好呢?也就是说此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怎么申请 申请缓刑要满足什么...


·如何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
      需要注意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的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罪,但现实中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并且达到了一定标准的,那这样的行为也是构成犯罪的,即信用卡诈骗罪。那此时怎样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罪量刑处罚 恶意透支...


·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公民因为别人的民事方面的侵权而针对对方的行为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法官在受理之后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不仅存在民事方面的侵权还已经触及了刑事上的罪行,此时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民事案件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处理?一、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处理?法院是应该继续审...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关于犯罪未遂的处罚2023
      关于犯罪未遂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


·法律规定单位犯罪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规定单位犯罪条文的内容是什么?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条文中的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一、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30天以内看守所不会送犯人去监狱,这个30天是上诉时间。如果期间上诉,将择日在次开庭宣判。 如果没有上诉,30天以后,看守所会根据服刑年龄和年限进行分配监狱。比如判刑1年的在看守所已经有半年了,只剩下半年时间服刑,看守所会选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