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有的夫妻可能一方不具有生育能力,在很想要一个自己孩子的情形,多数就会选择让其他人进行代孕。在这种情况下,代孕所生下的子女,很多人认为与自己亲生的还是有些不同。那么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
  
  (一)基因父母
  
  “基因父母”,即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男女,也就是代孕下一代的基因提供人。
  
  (二)孕育母亲
  
  孕育母亲,即为代孕子女提供孕育条件的妇女。
  
  (三)养育母亲
  
  养育父母,顾名思义,是抚养代孕子女长大的人。
  
  (四)父亲的确定
  
  父亲的确定则是按照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来推定的。这样的判断方法是基于传统时代孩子出生的唯一途径就是从受孕者(此时也是孩子的基因母亲)的子宫中出生的。
  
  三、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认定
  
  (一)由丈夫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
  
  由丈夫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所生子女与代孕母亲不发生母子女关系。这是因为,此种情况下,所生子女是夫妻双方精卵结合的结果,且此种情况下的代孕必定是夫妻一致同意才实施的,故应认定为婚生子女。而代孕母亲同意且实施代为怀孕分娩的行为,其本意并非要与所生子女发生母子女关系,法律尊重这一意思表示,应视为其放弃了认定所生子女为己之子女的权利,故二者间不发生母子女关系。
  
  (二)经过夫妻一致同意,夫(妻)一方供精(卵),第三人供卵(精)(或代孕母亲供卵)而实施的代孕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7月8日《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三)未经妻的同意,由丈夫供精,代孕母亲(或第三人)供卵而实施的代孕
  
  未经妻的同意,由丈夫供精,代孕母亲(或第三人)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夫的非婚生子女,对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妻可以行使婚生子女否认权(如果实施代孕后妻子同意的,可不行使该否认权),否认该子女为自己的亲生子女,不承担母亲的责任,供卵者及代孕母亲与该子女不发生母子女关系。
  
  (四)未经夫的同意,由第三人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妻的非婚生子女
  
  未经夫的同意,由第三人供精,妻子供卵而实施的代孕,所生子女应为妻的非婚生子女,对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夫可以行使婚生子女否认权(如果实施代孕后丈夫同意的,可不行使该否认权),否认该子女为自己的亲生子女,不承担父亲的责任。
  
  实践中,代孕的情况比较多,而具体选择的精卵供应方式也不同,很多人对于其中一些法律知识并不是很了解,甚至在不了解代孕这个医学和法律问题的情况下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因此,建议最好是不要通过代孕的方式来获得子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般来说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由于不合理的执行手段造成了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的话,那么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很多人会认为国家赔偿那么一定是只有本国的公民才能享受的权力,其实不是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赔偿责任主...


·妻子拒绝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男女在建立了夫妻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是负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其中比较常见的义务就是忠贞义务,而权利则就是生育权。那现实中,要是出现妻子拒绝生育的情况,此时丈夫能起诉离婚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妻子拒绝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每一对夫妻都想要生育一个...


·分居一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居一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二、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居离婚中要注意的: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


·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吗?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
      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难免会因为一些生活上的事情而争吵,而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出现打架的情况。那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吗?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夫妻打架负法律责任吗?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因为夫妻打架可能认定为...


·拐卖妇女罪介绍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拐卖妇女罪介绍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量刑标准拐卖妇女罪最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


·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我们常说母子连心,对于母亲来说,肯定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将孩子带在自己的身边,生活才更加放心。离婚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上,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针对离婚女方争孩子抚养权技巧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岁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岁孩子抚养权问题 孩子未满二周岁,根据相关规定: 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子女,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赖,是父亲所不能替代的。加之母亲更耐心、细致,无疑较父亲更能胜任抚养婴幼儿的职责。 当然,二周岁以下子...


·一、离婚孩子能共同抚养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能共同抚养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


·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进行信息公开怎么办?
      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进行信息公开怎么办?   一、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进行信息公开怎么办?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公开信息的,公民申请公开信息为拒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与对方家...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军人的复员费与夫妻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