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以办案律师的结案方式分类:非诉讼类案件和诉讼类案件两大类。诉讼类案件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分类:婚姻家庭纠纷与继承纠纷两大类。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 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证据;大致判断案件的结果;(这本身也是心证的过程,一定要注意倾听单方陈述所得出的结果有可能与真实事实有差距,这需要后期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以及仔细判别本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
  
  (二)与当事人一起确定是否进行调解;
  
  (三)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接触,做好调解与诉讼的双重准备;(案件至此,在律师心中对案件结果应该已经有相当确定的判断,同时要把这种判断结果明告知当事人。出于各个律师办案风格及当事人的性格的不同,对案件结果的负面与正面因素是如实、还是夸大、缩小地告知当事人,需要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四)进入结案阶段:调解结案或诉讼结案。
  
  二、离婚诉讼有哪些误区
  
  错误认识一: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错误认识二: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想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成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第三条途径。
  
  错误认识三:家人不同意,法院就不能判离婚。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而并非与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其他纠纷。因此,法院对除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外,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当事人是否征求过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双方父母及近亲属是否同意当事人离婚作为依据而决定最后的结果。
  
  错误认识四:只要没离婚,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双方还没有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接妻子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且有时也是有效的,但应切记: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 犯,受法律保护。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将妻子接回家,如果强行“拖”妻子回来,则属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
  
  错误认识五:离婚后,如对子女没有抚养权,就可以和子女脱离关系。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与子女脱离关系了。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道德,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 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原因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法院还可依抚养方当事人、子女等的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
  
  要是需要委托律师来办理离婚案件的话,当事人需要了解的东西很多,其中就包括如何选择律师,怎么聘请律师等等。这些都是与离婚案件的处理结果相关的,因此千万不可粗心大意,觉得不重要。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几种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男女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办理了结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但有的情况下,可能他们之间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现行《婚姻法》,我国关于婚姻可撤销事由的规...


·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
      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又谁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又谁出? 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


·老人立遗嘱不给子女财产怎么办
      老人立遗嘱不给子女财产怎么办根据遗嘱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是合法的:被继承人有自由处分名下财产的权利。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


·男女申请结婚须要准备那些证件
      我们发现有的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虽然双方都符合了规定的结婚条件,但在实际办理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告知提供的证件材料有问题、不齐全,从而导致无法领到证。那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男女申请结婚须要准备那些证件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1、要求结...


·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有些人在婚后会为家庭财产投保,这样在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即使造成了财产损失,那至少自己也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但对于这个家庭保险财产,毕竟也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就是必须的。那通常夫妻离婚保险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保险...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虽然农村和城市的整体收入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但是您也要知道,现在有些农村的家庭经济收入水平,甚至不亚于城市的一些高薪白领的收入水平。所以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问题是不能按照城市或者农村来进行区分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认为,好像农村孩子的抚养费就可以少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


·事实婚姻怎样离婚,法院怎么处理事实婚姻
      目前在我国许多农村和落后地区存在大量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常常以为,只要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就能是合法的婚姻。但实际上,事实婚姻是不同于合法登记的婚姻的,所以事实婚姻的离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男女之间的事实婚姻怎样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婚姻怎样离婚 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 适用范围内规定有哪些?
      我国新婚姻法对当事人的适用范围分为几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共同经常居住的地区法律;无常居地、有共同国籍的适用该国籍法律;一方为外籍的,适用双方结婚登记地区法律。婚姻法对情况的适用范围有家庭暴力、非法同居、离婚财产纠纷、子女归属判定、婚姻是否有效的判定等。以下是新婚姻法 适用范围具体规...


·一、分割夫妻财产法律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分割夫妻财产法律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________, ________族,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