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人给他人提欧共抵押担保法律处理步骤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破产人给他人提欧共抵押担保法律处理步骤 一、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二、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三、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四、破产人抵押担保
  如果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为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予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下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债务人求偿。
  通过以上内容的的介绍,我们已经清楚的就破产人的破产财产处理给出了具体的法定步骤,确定破产财产、确定破产债权,最后处理破产人的抵押担保,但是破产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需要极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很好的处理,因此如果在破产人给他人提欧共抵押担保上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具体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有效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有效吗?破产案件是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买卖不破租赁例外的情形总结如下:1.租赁物是动产的。2.先抵押后出租的。3.被查封后出租的。4.租赁物为破产财产,且在破产处理过程中。二、司法解释1、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在租赁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


·破产清算组职责有哪些?
      破产清算组职责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


·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一、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公司破产后,要成立清算组掌管公司的财产,计算公司债务,制定破产偿还方案。而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也有一定的顺序要求。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 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 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 例如,债权人为了...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


·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一)清算程序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


·股票如何发行,若买的股票破产了怎么办?
      股票如何发行,若买的股票破产了怎么办? 一、发行方式 1、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不抵支出自然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的重要程序就是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会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却不了解,那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有什么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