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如何为医疗机构担当好法律顾问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律师如何为医疗机构担当好法律顾问 一、提高医生的法律意识, 掌握医疗事故的特点,减少医疗纠纷 。
  掌握医疗事故的特点,减少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更多地体现为医疗事故争议或医疗侵权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围绕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患者一方是否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以及该后果与医疗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些要点展开。依据笔者所处理的医疗纠纷案例和司法实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医疗事故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分类:诸如,依学科与专业分类: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依治疗方式分类:手术与非手术;依医疗过错的环节分类:诊断环节、治疗环节;依行为特征分类:医疗作为与不作为;其他分类:与医疗程序相关的;与医疗技术相关的;非法行医、药品与医疗器械等引发的医疗纠纷以及依据产生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的特征进行分类等等。研究医疗纠纷的目的是掌握医疗事故的特点,最终采取有效的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处理对策。比如,医疗事故可以根据医疗过错进行环节分类:
   (一) 源于误诊导致的医疗纠纷和因为疏于临床观察,首先导致误诊的发生继而发生治疗上的错误、以及因此产生的治疗(包括护理)错误,最终导致了人身损害的后果。误诊包括错误诊断、延误诊断和遗漏诊断。此类医疗过错行为包括:1、因误诊,在治疗上采取消极不作为;2、因误诊,采取错误的积极治疗行为。在许多情况下由于疏于观察,同样可能导致对疾病演变之中的病理生理方面的诊断出现错误的诊断和判断,由于判断错误或判断延误,也会导致治疗上的过失,最终形成整个医疗行为的过错。
   (二) 源于误治导致的医疗事故。诊断正确,但是治疗(包括护理)方面存在过错行为并由此产生了人身损害的后果。此类医疗过错行为包括:1、虽然诊断正确,但在治疗上采取消极不作为;2、虽然诊断正确,但采取了错误的治疗行为;3、诊断正确,治疗符合技术操作规范,但患者出现了明显的人身伤害,且没有法定免责依据;4、诊断正确,治疗行为也符合技术操作规范,但所用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存在来自医药产品生产商的过错。
   (三)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引发的纠纷。
  少部分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不善于形成和保存对自身有利的证据,医疗行为缺乏支持证据,最终在诉讼中不利。
  因此,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应当积极研究医疗事故的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同时还要研究法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各类情形,对医务人员进行宣教,协助所在机构做好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减少医疗纠纷。
   二、 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针对医疗纠纷中医疗事故的发生特点的不同,法律顾问应协助所在的医疗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防火胜于灭火”。
  比如,对于因误诊、误治引发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应当建议所在机构向医务人员明示规范、实用的诊疗常规,设立必须遵守的医疗程序和必查的项目。同时协助医疗机构建立上述医疗操作技术规范实施情况的检查体系。误诊与误治问题虽然在其专业层面反映的是医生的责任心问题和医疗技术水平问题,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可能更多地表现为是否履行法定的注意义务、医疗行为的操作规范和程序是否遵守。还比如,对于存在来自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生产商的过错,法律顾问可以建议医院在签署购买合同时,合同中突出对卖方产品质量的监控权利,有意识地加重卖方的产品质量责任。这样,一旦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等产品本身出现问题时,如不能预见的药物毒副作用、内固定钢板在患者体内断裂等等情况,医疗机构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向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追索损失。
   三、 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赢得诉讼
  针对患方提起的医疗纠纷诉讼,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首先应积极了解案情、掌握案情。对有关病历进行详细地阅读,认真分析医院内有关专家对此案的会诊意见,必要时查阅相关医学文献,对案件进行全面研究和论证。以民事侵权的法理和具体的实体法与程序法法律条款为依据,分析某一例医疗纠纷院方的医疗行为能否构成侵权。如分析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性;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确定是否存在“损害后果”。根据最高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条款,上述第一、三项事实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第二项则由患者举证。出现医疗纠纷后,无论采取非诉和解或民事纠纷,医疗机构的辩论和答辩的重点,都应当围绕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人身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或者是医疗过错行为)能否构成因果关系,这些关键的环节展开工作,而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一味抓着某些具体的医疗细节不放。在诉讼程序中应当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充分张显我们的主张,确立我们的证据的证明力,用无可辩驳的科学真理去说服、感染审判人员;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也要注意扬长避短,说服、影响参与鉴定的专家。
  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作为医院的法律顾问,首要的原则就是一个:尽可能减少损失,换句话说,使得医院不失去不应当失去的权利。利益不受任何损失是我们的最高目标,我们的所有工作都是在通过努力不断地接近这一目标。但是我们必须理智对待这一目标。纠纷发生后,解决办法的选择标准只有一个——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如果医疗机构医疗过错较为明显,并且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确定事故的可能性极大,就不要回避现实,甚至掩耳盗铃。更不要参与伪造、涂改患者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这样做只能是适得其反。上述如何如果纠纷涉及的案件内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可能性极大,而患方的观点和态度又比较理智,出于尽可能减少实际损失的考虑,应当考虑在医疗事故鉴定前进行和解(必要时通过法院速裁),以避免认定为医疗事故后造成医疗机构及其当事医生其他方面的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医患法律关系做为以诚信为基础的法律关系,医疗机构应当视信誉和名誉为第一生命。一件医案能否“胜诉”不是最终的目的,作为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一切努力的最终目的是,最大可能地维护医疗机构的利益。如果无意之中以损害医疗机构的信誉及名誉为代价,换得一场医疗纠纷的胜诉,则得不偿失。对于已经被鉴定专家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件,应当积极吸取经验和教训,作为今后临床工作的前车之鉴。
   四、协助医疗机构不断完善医疗管理规范
  根据医疗机构的所开展专业的业务情况,协助不断完善医疗管理的各种制度和规范。在防范医疗纠纷一事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作为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还应该有意识地主动了解、学习临床医学的一般性知识,从医学专业角度去研究医疗法律事务,从而有效预防医疗事故、妥善解决医疗纠纷。通过“未雨绸缪”的前瞻性工作和“亡羊补牢”的事后努力,维护医疗机构的利益,保护执业医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与所在医院一道,致力于改善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打造医疗机构的品牌,不断扩大知名度。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现在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多,所以国家给予这方面很大的重视。出现医疗事故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医疗事故经常会造成人员不必要的伤亡,不管是对病人还是家属都是一种伤害。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呢? 1、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 因为患方在医疗纠纷中表现...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吗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吗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保异地可以报销吗
      医保可以异地报销,但必须要满需以下情况:一是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异地突发急病就诊;在上三种异地就医报销条件的参保人...


·医疗责任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条例》第55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


·三级医疗事故都有哪些情形
      三级医疗事故都有哪些情形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4、面部轻度毁容;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一个企业在创办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拥有完备的法律理论和法理知识的人往往可以更为完善的处理公司事宜,那么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呢?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一、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正确吗
      司法鉴定保险行业当前非常火热,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使用司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使得司法鉴定保险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内容,不过在一些地区的法院会指定司法鉴定保险办理的医院,这就让很多人都不解。那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进行到底正不正确呢?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


·其实先不要说是醉驾验血,即使平时大家在体检的时候,可能都在医
      其实先不要说是醉驾验血,即使平时您在体检的时候,可能都在医院有过抽血化验的经验,所以您都知道,一般医院在抽血化验的时候时间都不会太久的。同理运用到醉驾验血的化验过程也是一样的,有些司机在被我国交警部门发现涉嫌醉驾以后,十分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醉驾验血多长时间时效? 一、关于醉...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在各个行业中都会发生一些纠纷,那么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发生纠纷的就是美容医疗行业,因为美容这个事项就一定的特殊性,现实中的老百姓都想要知道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美容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包...


·冒充老中医诈骗怎么处罚
      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处以...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一、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