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您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一、房屋价值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二、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3、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 编辑的以新郑市为例的新政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在政府征地范围内是农村房屋的时候,就要对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进行拆迁,在拆迁的时候就会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两大类,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等价补偿,每种方式的补偿办法都不一样,那么具体补偿标准是怎么的呢。
  
  
  


·天津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在二手房交易中,除了挑选房源、看房、议价、贷款额度等问题外,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手续有时候会给买卖双方带来问题。在买二手房时,了解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准备好各项过户所需的材料,并且在买房前计算好各项应缴费用非常重要。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天津二手房过户流程。 一、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 ...


·遇到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办
      遇到二手房定金纠纷怎么办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


·使用权房税费有哪些?
      除了广为人知的商品房、安置房等房屋类型,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房屋类型较为小众,我们较少听说,比如房改房,比如使用权房。在实际房产交易中,高房价当前,一些较为廉价的房产尽管十分小众,但总能受到您关注。于是,群众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疑问,比如使用权房税费有哪些。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


·房产公证要钱吗
      要钱。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


·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按揭贷款就是指购房者以所购得的房子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现实生活中,这种购房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欢迎。那么,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是相对于一手房来说的,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二手房买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要购买二手房,可以先了解一下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这对房产的交易也是好处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确定...


·杭州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何?
      杭州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何? (一)限购范围 限购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政策调整未涉及的内容,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限购政策...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为什么同样是买卖农村房屋而引发的纠纷,有些法院就承认它的效力,而有些法院则会否认它的效力。那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进行农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的住宅出售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