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要出售苗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各种所需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不低于5米宽)。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二、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壹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苗木等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发包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十一、该土地的承包金良田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涝洼地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向甲方每年两次期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民币元)其第一次付款日期-----------金额------------第次日期--------------金额--------------
  
  十二、地上物的处置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要出售苗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各种所需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不低于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壹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苗木等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的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规定。因为地方的差异很多,范本一会有所不同。在合同中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以法律条文的方式规定可以有效的避免矛盾的发生。需要提醒您的是,这是山东省的合同范文,您应该根据本地的合同签订。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同时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同时在教育方面也比很多省会城市发达。很多北漂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北京安一个家,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是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对外地人买房有所限制。那么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的条件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外地人在北京买房...


·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就是在城市或者说乡镇的行政区域的土地,政府可能因为要建设公共设施或者其他的项目需要征收土地,那么这部分原本的土地使用权人就可以得到政府一定的补偿,并且都是根据土地类型来赔偿的。那么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一、征地补偿标准 ...


·没居住证和暂住证在外地能办里换驾照吗
      驾驶证到期可以异地换证,不需要居住证。只有增驾,或第一次办理驾驶证,异地办理的,需要出具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将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


·眉山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
      眉山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一、眉山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 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征收耕地需要安置的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产值的四至六倍。 二、关于安置补偿费的相关规定 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非农户口能继承老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吗?
      一、儿女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据了解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濮阳征地补偿标准年是怎样的 濮阳市在城市建设中会占用大量城乡结合部土地,为了保障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濮阳市会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相关经济补偿。那么濮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标准?我们整理了一些有关数据,让我们共同来看一看。 一、濮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吗?什么是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可以续期吗?怎么界定的呢?到期后该怎么办?最近很多人都在这些问题,所以呢本站我们为此专门为您整理出了关于商住用地的解释和年限如何界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是指兼容商业和住宅的综合用地,在...


·渝怀铁路二线松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渝怀铁路就是重庆市到环化的铁路路线。它是我国西部大力开发的主要项目之一。自两千年时开始动工之后先后出台了许多关于建设渝怀铁路的法律规定以及通知消息。具体还包括有渝怀铁路二线松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所以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渝怀铁路二线松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新标准土地征收...


·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一、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是村里按户给农民申请的,农民对于宅基地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对于宅基地的继承,必须遵守集体财产规定。这2种情况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1、继承人和父母一起生活居住,其继承人也是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女子是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