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化话题已经有很长时间,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化,人们的政治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能够快速的得知政府最新的政策,能够让我们第一时间对政策进行理解实施,让政策能够真正的被人们所体会到。近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的话题也被很多人锁畅聊。那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呢?
  土地出让合同可以公开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属于民事审判,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民事合同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也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作为民事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1),其拟制的法律依据及争议解决方式也均以民事合同定位。因此,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出让合同应当属于民事合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由于土地出让合同是政府和受让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因此对于土地出让合同的信息公开申请,由于涉及第三方受让人的信息,政府部门往往在征求第三方意见而第三方认为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后,不予以公开土地出让合同。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主动公开是大势所趋,土地出让合同虽然涉及第三方受让人,但基本上为格式合同,且主要内容已经通过招拍挂结果予以公示,没有太多隐秘的内容,可以在对跟第三人有关且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进行适当处理,确保不侵害第三方权益的情况下进行公开。这样既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以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目前已经有很多地方通过对合同中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作出适当遮盖后予以公开,收效很好。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打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政府的信息公开化并没有开展太长时间,所以可能还会有一些不大到位的地方,相信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化工作的深入,信息公开化会更加的深入,能够让人们感觉到更多的便利,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公开问题,就算当地还没有公开的话,那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土地出让属于土地转让的方式之一,此时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行。而我国针对土地出让金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也即《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安阳市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的规定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规定如下: 一、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原则是以市场价格...


·土地使用证记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记事有哪些?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土地越来越金贵,拥有土地后,土地使用证便是或不可缺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应。然而,因为土地的有限性,只有少部分人总有土地,而且,土地使用证不是日常用品,所以拥有土地使用证的许多人,对它不甚了解。下面便来为您介绍介绍土地使用证记事有哪些。1...


·2023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登记涉及到的规定? 近期山东省在全省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最先开展,直至2017年7月18日到19日济南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省级验收工作圆满完成,那么涉及到的关于济南农村土地使用证的一些规定是怎...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海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


·房地产公司小股东可以退股吗?
      房地产公司小股东可以退股吗?房地产公司小股东可以退股,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方的...


·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贵州省位于我国西南部,属于经济较落后地区, 近几年来,国家为使各省市均衡发展,不断建设各种大型科研项目,与此同此,会征用居民的土地,但是,国家会给予居民一定的补偿。比如拆迁,拆迁时,政府会根据每户多少人给予多少平方的补助,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一、相关法规《土地管理法》第四...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政府征收土地,并不是一拍桌子就可以决定的事情。首先,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相关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指导土地征收工作的进行;其次,因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也会有所差异。以广州为例,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广州...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掀起了征地额热潮。在我国,土地是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的,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么所有权也是不同的,一般征收国有土地的时候我们会说收回土地使用权,当征收集体土地的时候,我们又会说征收土地使用权,那么,征收...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一、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几种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