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文物不能再生产,它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不能以一般财物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来计算的。当前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频发,国家也加大了打击这类犯罪的力度。那对于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女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倒卖文物罪是如何量刑的 (一)非法经营(含收购、贩运、转手倒卖)文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投机倒把罪论处,适用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非法经营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经营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非法经营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中非法经营多件或者非法经营稀世国宝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一案中非法经营三级以上各级文物或者非法经营同级文物多件的,量刑时可参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二)非法经营三级以上文物,其中可以由文物主管部门估价的,所评定的价格以及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数额,可供量刑时参考。(三)单位非法经营三级以上文物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四)个人非法经营不属于三级以上文物的一般文物,其非法经营数额在5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1千元以上的,应以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单位非法经营一般文物,其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以投机倒把罪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其非法经营数额不足10万元,或者非法获利数额不足5万元,情节严重的,也应以投机倒把罪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生活中,部分地区非法倒卖文物的情况还比较多,很多行为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至于构成倒卖文物罪怎么处罚,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按照规定,不仅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单位同样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的。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
      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 一、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 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的法律效力。 刑事拘留和刑事羁押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而刑事羁押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 关于拘留和羁押有无区别的问题 根...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判处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 一、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集资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证据如下:一、是单位成员的身份证明;二、是单位岗位职责;三、是侵占财物的相关证据材料;四、是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怎么算的?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怎么算的?缓刑执行完毕之日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 ...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可以是自诉,也可以是公诉,需要根据故意伤害的案情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


·亲告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罪名有哪些?
      亲告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罪名有哪些?罪名: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


·挪用资金罪三万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三万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


·绑架罪判死刑情形有哪些
      绑架行为属于严重的暴力行为,因此我国法律中对绑架罪的处罚最高是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并不是说只有一有绑架行为就要判处死刑。那么能够对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以下情况下会判死刑: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


·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定罪标准是什么?
      生产力直接影响国家的发展,无论是工业生产还是农业生产都是必不可少的生产,在经营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法分子的恶意破坏,直接导致生产出现严重的事故,给经营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对破坏生产者有严格的惩罚,那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定罪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破坏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