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10、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二)、门/急诊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报销住院前急诊的,提供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收费收据(发票)、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
  
  6、异地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三)、门诊大病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门诊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
  
  4、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5、《南宁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治疗卡》;
  
  6、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地医院的须出示《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8、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9、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四)、学生意外伤害报销
  
  1、 学校证明(内容包括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就诊时间及医院);
  
  2、 门诊病历;
  
  3、 住院治疗提供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
  
  4、 医疗费用清单;
  
  5、 收费收据(发票);
  
  6、 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 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五)、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
  
  1、 出院小结;
  
  2、 疾病证明书;
  
  3、 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4、 住院费用清单;
  
  5、 医保IC卡或缴费收据;
  
  6、 母亲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 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 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居民生育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
  
  1、医疗保险IC卡;
  
  2、本人身份证;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分娩证明(即疾病证明书);
  
  6、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7、住院费用清单;
  
  8、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有关医疗报销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由来医疗保险之后,城乡居民都不再担心看病费用太大而抱怨甚至忍着不去医院了,因为医疗保险可以省区很多就诊住院的费用,医疗保险解决了很多居民担心的问题,那么在就诊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就诊的单据进行报销。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不可避免要面对记载整个医疗过程的病历,病历中的很多专业术语,对于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来说,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呢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的情...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坚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


·医疗纠纷损害怎么起诉
      ?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1、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普通时效为两年,但医疗事故属于身体受到伤害所需的赔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


·申请保外就医有什么条件
      如果有人犯罪就应该被惩罚,严重的还需要逮捕并且关进监狱。不过,我国的法律也是留有情面的,一些身体不好的囚犯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但是您知道申请保外就医有什么条件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惑。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标准近几年医患关系比较紧张,而且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这时候在责任认定以及赔偿上,就会有一定的标准,不知道您对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是否有一定的了解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相关问题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


·医疗损害责任的性质有什么争议?
      医疗损害责任的性质有什么争议?1、违约责任说。 违约责任说认为,医疗机构或医生与患者依合意形成契约关系,医疗机构或医生未尽谨慎治疗义务导致发生医疗损害,应依契约承担赔偿责任。大陆法系某些国家的判例及解释,较为盛行此说;按照这种学说,患者就诊后,即与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