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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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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发生了事故该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收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此处的受害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十周岁以下的学生。

  
    2、人身损害发生的场所包括幼儿园、学校和报名参加的其他的教育机构,此处的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如参加的钢琴培训班、书法绘画培训班等各类的培训学校。

  
    3、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没有义务证明此处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存在过错,只要能证明损害是孩子在这种地方学习、生活的时候发生的就可以要求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

  
    4、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唯一免责事由就是,其自己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否则即使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1、此处的受害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指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人身损害发生的场所包括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3、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需要证明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存在没有尽到的教育、管理职责才能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两个学生在打架,老师就在旁边,但是却没有做出制止,以至于使其中一个同学受伤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说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老师给予及时的制止就不会发生其中一个同学受伤严重的情形。

  
    最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收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的。

  
    1、要由侵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能够证明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则受害人可以要求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首先做到的是不要慌、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接受治疗,待孩子确定没有大碍了之后,可以依据相关的具体情况要求相应的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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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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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T521-2004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2004年11月19日 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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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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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可抗力;
(二) 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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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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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几个玩伴的石头砸伤,应该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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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住院,误工的日期怎么算?
      被人打伤住院的,误工费的支付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根据受害人受伤的程度按照以下的时间规定:   1、受害人致伤非持续性误工   如果属于这个情况,那么误工的时间将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及分割原则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一,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应当兼顾全部或多数近亲属。死亡抚恤金的性质之二,是给予家属及生前被抚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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