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在实践中,我们有时会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选择异地就医,比如:出差、旅游过程中突发疾病;重症病人在当地医院无法得到有效治疗而转去异地医院就医;出外打工的农民工等。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导致病人无法及时、方便的完成就医结算。此时,有些人可以选择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那么,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医保异地就医手续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二、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首先,定点医疗机构需要满一年后才可以变更。变更过程如下:打开五险合一软件,“数据采集”—“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填写相关信——“保存”—“打印”变更表,然后报盘,变更表盖章,到社保中心办理。如果开通网上业务的话,直接在网上操作就可以。二、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对于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能明确的疑难病症或是因为诊疗医院无条件继续诊治,需到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要经过审批方可异地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回到本市后按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在申请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后,参保人的医保IC卡将暂时被锁住,不能使用,待回到本市时来市社保局办理解锁即可。异地突发急病就诊,若没有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在外地突发急病的,其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支,保留好门诊急诊记录、医疗费用明细单、发票、疾病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等回到本市后,经过审核的,可按照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综上所述,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上述内容进行了解答,并且简要介绍了一下异地就医的手续及可享受的报销待遇,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践中,鉴于当前社会中异地就医面临的情况,我国政府已经在进行解决,即运用互联网将全国居民医保信息联网,建立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逐步实现居民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异地医疗过错在哪家法院申请
      异地医疗过错在哪家法院申请 一、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病例部分造假的仅仅部分无效),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复印病历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检查在医院所有签字的东西都要复...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股份制医院股东合同协议书是怎样的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


·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
      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发生医疗损害就产生赔偿的问题,当然不能因为随便一点损伤就去申请赔偿,这是需要医疗损害鉴定的。实践中,医疗损害鉴定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首先,是鉴定组织与鉴定人...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具体可以分为四级,而每一级下面其实还会有更为详细的划分,其中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就是造成了患者死亡的情况,当然也是这里面最严重的损害。而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其实对应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


·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是什么?
      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是什么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的医疗水平逐渐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也逐渐提高,各种各样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在您的视野中,是否医疗过失是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重中之重,那么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有哪些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吧。 一、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 (一)鉴定...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在我国,医患矛盾属于社会矛盾中最经常发生、最普遍的矛盾了。医患矛盾出现的原因与医疗事故等医疗纠纷密切相关。若是医疗纠纷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我国医疗秩序也起到了负面影响。针对此种现象,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我们将针对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来...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怎样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怎样规定 医疗事故是因为过失导致的,而在具体对受到损害的患者一方做出赔偿时,需要根据事故的程度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比例。那究竟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


·解决医患纠纷最常见途径有哪些
      解决医患纠纷最常见途径有哪些 1、自行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


·保外就医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保外就医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如下: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买吗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买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的就医需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医保会有所不同,政策待遇也有一定差异。二、医保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1...


·医疗事故罪是实害犯吗?
      医疗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很多人对于医疗事故罪的定性不是很清楚,那么医疗事故罪是实害犯吗?将会在下文为您介绍医疗事故罪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医疗事故罪是实害犯吗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