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麻犯罪如何处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大麻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三类,自用,教唆收容他人,运输贩卖,牵扯到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在这三类当中,第二类和第三类无论情节轻重,均属于刑事犯罪,情节的轻重决定量刑的高低。


  


  我们研究一下刑法对于大麻的处罚,主要回答几个问题:


  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3)持有大麻多少算是刑事犯罪


  4)对大麻相关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跟毒品相关的条目是从三百四十七到三百五十三条。

  


  在刑法主条款中,只对海洛因做出具体的量刑规定,大麻属于“其他毒品”的范畴。以这个线索找到了一个附加条款叫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里面具体规定了关于大麻等常见的“其他毒品”的具体量刑。


  


  根据这两个条款结合,基本上可以得出对于这四个问题的答案


  


  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www.njLawyer.cn。


  


  解析:1)如果是刑事犯罪必须满足“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2)在这里大麻算是其他毒品,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其他毒品量刑做了一个定量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对于较大的规定是(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答案:只有在持有大麻烟超过30千克的情况下,才可以定为刑事犯罪。


  


  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根据问题一的答案,你必须一次同时抽三十千克才能定为刑事犯罪,这个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基本上等于0么 :D


  


  答案:抽大麻基本上不可能成为刑事犯罪。


  


  3)持有多少大麻算是刑事犯罪


  


  增补条款对大麻的持有量刑有三个区间,30千克以下,30-150千克,150千克以上。三十千克以下不入刑事罪。下表列出和海洛因的比较。


  


  ..............数量较大.......数量大   


  大麻.< 30千克..30 - 150千克..> 150千克


  海洛因.< 10 克..10 - 50克..> 50克


  处罚.行政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


  


  4)对大麻相关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如果把第三个问题中的持有改成贩卖,那在“数量大”的那个列里面的处罚就升级了,最高可判死刑。


  


  持有100g左右大麻,按照第三百五十三条判了: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的这个量刑标准,大麻被归为毒品主要是因为含有四氢大麻酚,也就是所谓的THC,个人猜测30千克是根据THC小鼠半致死量和市场上可以买到的大麻烟的平均THC含量得出的,30千克还是略高于致死量。不过好像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大麻致死的案例南京律师网。。


·包庇罪的认定
       窝藏、包庇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第306条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


·什么是危害行为?
      


·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
      不予起诉分三种情形。
第一,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


·防卫过当的量刑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典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025-84110110]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指出,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索债型案件定罪问题
      1、索要合法债务。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债务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3-04-02 生效日期: 2013-04-02
 &...


·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具有四个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


·什么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犯罪,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其负责人员决定实施。 ...


·对方没钱,要怎么办?
      当官司胜诉后,若对方无钱或无偿还能力的,甚至转移财产的,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凭已生效判决书、仲裁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尽可能获得赔偿。 一般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