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对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使用,发行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二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不包括募集资金用于并表子公司的情形)。四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在对公司债券发行人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个别发行人存在将募集资金挪用、转借他人的问题,如某公司将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基本户后,将部分资金出借给另一公司;某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后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划往非关联公司,之后将部分资金划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另一公司的银行账户;某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后将部分资金拆借给当地财政局;某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陆续将部分资金划转给股东;某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将部分资金拆借给当地某管委会。“对于存在将募集资金挪用、转借他人问题的发行人,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了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责令限期归还。同时,根据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追究受托管理人责任。”证监会说。对于“公司债券发行人对信息披露需要注意什么”的提问,证监会表示,一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披露中期报告和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二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的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三是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介绍,在对公司债券发行人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个别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如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但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某公司在公司债券发行期间,与该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被列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但该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未将其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募集基金用途需要是被核准的,并且不可转借他人。在募集资金账户中不可存放非募集资金,且所募集资金不可用于其他用途。若违背相关条例,将对受托管理人追究责任,相关人员将受到一定的惩处。因此,公司应规范债券资金的募集以及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免造成意外过失。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金融诈骗犯罪,因而必将...


·把借条丢了还钱怎么处理
      把借条丢了还钱怎么处理?对方不还钱的话可以起诉处理,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借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手...


·民间借贷如何打官司 如今的经济社会,资金流转越来越多,因此
      民间借贷如何打官司 如今的经济社会,资金流转越来越多,因此民间的借贷行为发生的自然也就越来越多了。但是,由此也会引发很多问题。那么民间借贷如何打官司呢?下面的我们就要跟您说一下,赶紧来看看吧。 一、原告起诉的条件 当你下定决心起诉后,起诉还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按照《民事诉讼...


·怎样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
      合同有其法定的内容规定,但是不同的合同也有稍许区别,比如说免责条款,该内容并不出现在所有的合同当中,当然其出现在合同当中也不见得有效。只有符合条件的免责条款才有效,那该怎样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呢?若不符合有效的条件的话将是无效的免责条款,那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


·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
      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双方签署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债务人就要及时偿还债务。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民事关系,双方都要履行各自的义务。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债权债务转让的事情,那么,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很多年轻人正在积极的创业,开办公司,在公司的正常经营中,难免会发生债权债务,有的时候需要用到债权债务询证函,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这方面的内容。那么,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关于...


·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是什么?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如果涉及到第三人,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其实,债权转让合同与债务转移合同区别就是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别。那么接下来我们根据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区别在哪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有区分吗...


·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一、会写字老人存款立遗嘱怎么写?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 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投资人之所以购买公司债券是因为公司债券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赚取高额的公司债券利息来获利。但是很多不内行的投资人只知道按时去收取利息,却不知道利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一、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1、债券利...


·合同中违约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中违约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一、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二、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两字,最初是以其本来含义记帐的,反映的是“债权”和“债务”的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