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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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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由此可见,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该单位职工属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其应通过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方式取得伤残赔偿,若有争议应通过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解决,而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解决范围,亦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很多网友咨询工伤赔偿数额问题,专业工伤律师特别总结如下,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律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江苏高院裁定 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该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05〕9号文件)中曾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是否可以再次享受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最高院公报关于职工工伤复发,经确认需治疗的,可重新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待遇 因此,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在其已经享受的停工留薪期的基...


·上班工伤,把牙打掉了怎么算?
      工作时被碰掉两颗牙算十级工伤,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第三人侵权的事故中,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是否双赔?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人仲委[2017]1号)第十四条问答中认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费用是指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而...


·为农民工投保意外险能否免除施工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企业应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职工办理意外险,缴纳工伤保险系建筑企业的法定义务,而意外险为倡导性规定,不具强制性;购买意外险目的在于为职工提供更多保障,并不能免除施工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如意外险获赔保险金抵消对员工的赔偿责任,则相当于建筑企业通过...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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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足额缴工伤保险,员工能否主张工伤待遇差额
      关于用人单位应否向肖玉龙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下班去同事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


·停工留薪期内可享受哪些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享受如下待遇: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单位负责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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