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包括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当发生了由于行政行为或者是刑事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的时候,受害人是向国家申请赔偿的,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的。到底哪些人才可以成为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而有权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受害是指受到直接损害,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直接相对人而受到损害;另一种情况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而受到损害。因以上两种情况受损的人都是直接受害人,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我国《国家赔偿法》上规定的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以下三类:
  
  (1)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出生而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人,比公民的范围要广,除包括我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以外,还包括无国籍人。
  
  自然人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受害的公民本人;
  
  ②当受害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③受害人的继承人;
  
  ④与受害人有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2)法人。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团体法人。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侵害的企业、机关、事业及团体法人,在赔偿范围内有权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该法人在取得赔偿前终止,其权利承受人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不符合法人条件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法人一样,这类组织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侵害,也有权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其在取得赔偿前由于解散或被撤销、取缔等原因而终止,其权利承受人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
  
  除上述主体外,下列单位和个人也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1)与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赔偿诉讼;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有权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3)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撤销、变更、兼并、注销,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对其享有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具有原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
  
  而且在很多情况下都不能享受到各种国家政策的无国籍人士在受到行政行为或者刑事行为的侵害的时候也是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国家赔偿的,而且不仅是自然人连企业法人也同样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公公打儿媳妇算家庭暴力吗
      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公公打儿媳妇也构成家暴的,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人在前一次婚姻中可能就生育了子女,因此要是再婚的话,就担心自己不满足生育条件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而此时有需要提供哪些的材料才可以?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离婚再婚生育条件有哪些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


·2023年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
      我们应该知道,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复杂一点的,其中一方起诉离婚,但是起诉后如果另一方不出席法院应该怎么办,那么,2018年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2018年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不去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


·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
      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


·2023年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一般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的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但这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本身协议就是符合生效条件的,那么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就可以生效。那具体来说,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


·社保中的五险一金,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但是五险的具体知识,
      社保中的五险一金,相信您都耳熟能详了,但是五险的具体知识,估计还是有不少朋友不了解了。对劳动者来说,只知道缴纳五险一金却不知道五险一金计算的方法。今天我们就和您讲一讲济南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何计算。请您往下阅读。 一、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何计算 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怎么样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
      怎么样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


·一、离婚抚养权变更律师办理都?
      一、离婚抚养权变更律师办理都有哪些规定变更相关的抚养权案件,需要符合以下的相关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
      的新婚夫妇,在结婚后不久会签订书面的夫妻忠诚协议。当然,从法律较多来讲,我国是没有这样的协议的,不过要是当事人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签订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此时有的人就会对该协议的效力产生质疑,那实践中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该怎么认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