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对于土地,当事人只有相应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抵债的。通常而言,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都会就此签订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对于其协议书的详细内容,您可以参考下文中介绍的范本介绍。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借人): 地址:乙方(借款人): 地址: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为履行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以《借款借据》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土地抵债协议书,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年 月 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计为: 元整(小写:¥ 元整)人民币。第四百六十四条 乙方将同意将目前厂区占地 亩,位置 的土地作价
  元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但目前由于厂址搬迁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但乙方承诺待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后十日内将该土地过户给甲方。第八条 如果乙方违约故意不转让以上土地使用权,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四条 双方约定土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20%的违约金;(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到损失,则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第六条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土地使用权抵债,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的时候,一定要约定好具体的事项,内容尽量详细一些,尤其是涉及到双方利益的事项。如果有必要的话,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处理具体的事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最近几年,湖北省在高铁建设方面的力度很大,这一过程会占用到一些农民土地。被涉及到的农民,会拿到一笔补偿费。湖北省会根据每年的土地年产值情况制定新的补偿标准,使其更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吧。 ...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证代领授权书范本 委托人: _____ _____ ,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中兰州市城关区是怎样的?
      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中兰州市城关区是怎样的?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地城镇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许多地区都进行了片区规划建设的升级改造,作为我国大西北地区的甘肃省,这几年也有意识地加大了建设开发力度,围绕产业升级、合理规划设计、盘活土地资源,为了做好土地征...


·宁乡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各个城市征地都在紧张有序的在进行中,而对于征地的补偿款各个城市也制作了出来,就是为了能给您一个准确的标准,那么对于宁乡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是根据宁乡县的位置、地类、面积、还有青苗的种类、数量来进行计算,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第二十二条 征收土地按照预征地公告发布...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及内容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本办法给予补偿。拆迁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 宅基地集体...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就是在城市或者说乡镇的行政区域的土地,政府可能因为要建设公共设施或者其他的项目需要征收土地,那么这部分原本的土地使用权人就可以得到政府一定的补偿,并且都是根据土地类型来赔偿的。那么国家最新征地补偿细则是怎么样的? 一、征地补偿标准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选择的出租写字楼作为办公地或注册地,这样就会面临租房到期的问题,那么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来帮您寻找解决途径。 一、注册地址到期的影响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却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年审。营...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由于...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一、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 1、发挥市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协调各方关系,规范统一全市征地拆迁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和运作模式。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国土、住建、房管、信访、公安、法院等单位参加,定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