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一、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怎么办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有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规定或出资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章程、合同中已专门说明了有关财产的分配办法,则应按规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在合同、章程、协议中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也没有就此作出任何决定的,则应按合资法的规定,按投资各方的股权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二、公司倒闭股份怎么处理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美国),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管理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现金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现金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3、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4、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破产清算后股东股份会按照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进行破产清算时,首先要把公司的债务清理干净,至于股东能拿回多少股份就看剩余资产有多少了。破产清算后对于剩余的资产,要依法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清偿后才能再分配给股东,但是需要清算组提供一个分配方案。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一样,要按实际情况进行清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当金融危机来临的时候,很多小公司由于抗风险能力差,面临破产风险。公司的破产申请经法院同意后,就进入到了破产清算环节,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如果处理的好,职工的权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可以得到保护。那么个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具体讲解下...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破产清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诉讼书 原告:中国建筑___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光,职务:董事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___E座。电话:___. 被告:咸阳___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联系人:曹阳,联系电话:___ ...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财产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法人程序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每个公司成立之初,都会选举出该公司的公司法人,这个选择是要很慎重的,因为法人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任何行为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影响。一旦出现严重问题,就应该解散法人,并对其进...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 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 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以,在企业...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是什么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是什么在您眼里,银行就是一种比较坚固的存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破产的。商业银行与老百姓的生活相挂钩,它是一个储蓄机构,发放工资,存取款,刷卡消费等等都是经过商业银行这个平台进行的,您应该对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是什么不是很了解,我们就介绍一下。一、商业银行...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在面临破产时,公司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要按照流程来处理,每一个流程都有时间的限制,破产申请需要多久以及每一个步骤的时间限制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申请破产需要的时间 《企业破产法》1、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公司法破产清算债务的清算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破产清算债务的清算流程是什么?现如今,虽然法律规定成立公司不再受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也即零元便可以设立公司,但公司没有资本在经济活动中很容易造成不能清偿债务而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无奈被宣布破产。那么,公司法破产清算债务的清算流程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清算流...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一、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关于破产管理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国外主要存在代理说、职务说、财团代表说三种学说,我国国内关于破产管理人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