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值是多少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值是多少?
  
  生活中,来往的汽车,人们的喧闹,各种机器等发出的机动声,大大的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长时间生活在噪音的环境里,更是会对人的身体以及心灵造成伤害。所以国家就噪音污染也制定了一套标准。下面我们就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做一个详细介绍。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 ?昼间 ? ? ?夜间
  
  Ⅰ ? ? ? 55 ? ? ? 45
  
  Ⅱ ? ? ? 60 ? ? ? 50
  
  Ⅲ ? ? ? 65 ? ? ? 55
  
  Ⅳ ? ? ?70 ? ? ? ?55
  
  2、各类标准适用范围规定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规定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以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些影响的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可以引起病理性改变。此外,作业场所中的噪声还可以干扰语言交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引起意外事故。
  
  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也随着产生,噪音污染就是环境污染的一种,已经成为对人类的一大危害。噪音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被看成是世界范围内三个主要环境问题。 ?
  
  噪音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妨碍了人们的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以及对问题的思考。此外,长期接触噪音的人,是最容易产生眼疲劳的。那么当周围的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值时,可以找相关部门给予处理的。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


·外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
      如今,豆腐渣工程的建筑问题层出不穷,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实在令人堪忧,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对建筑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而其中,外墙工程质量是主要检查对象,那么,外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呢?以下就是外墙工程质量的评定验收标准。第一,墙体表面要保持光洁平整,至多偏差3毫米,可用两...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危害人们的生命,所以工程质量问题不容忽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质量事故频频发生,那么工程质量事故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文中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程质量事故定义 工程质量事故...


·综合竣工验收由哪方组织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以验收的组织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


·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深圳市有很多小工厂,一些管理不善的工厂,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工人受伤后,应该要求工厂申请工伤鉴定,等结果下来后,工人就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了。工厂没有申请的,工人可以委托家人申请工伤鉴定。那么,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工资证明在很多的时候都是很有用的无论是买房还是贷款以及升学,而其中像是工伤认定有些时候也会需要递交工资证明,但是对于很多的员工来说,如果在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呢?对于这个问题,您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要工资证明原件怎么办? (一)下面为您解答工伤认定要工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还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还需要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时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该遵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可以监督施工的质量,通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建筑才可以更加放心的投入使用,才可以保障人们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验收时,所有的程序...


·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小饭店用童工怎么处罚?
      小饭店用童工怎么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


·自我隔离期间工资应该如何办
      劳动者在隔离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一、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一、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结婚半年离婚了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