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了单位的经济利益会选择辞退一些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员工被无故辞退,其合法权益必然会遭到损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如果能,员工被辞退后如何索赔维权呢?本文将一一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二、员工被辞退后如何索赔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常被违法辞退员工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维权方式可选择。
  
  第一种方式: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收集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向公司索赔。此种方案比较适合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或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取较多的经济补偿金,在向公司索赔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索赔项目:
  
  (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3)争取代通知金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
  
  (4)违法辞退的要求补偿2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5)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追讨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种方式: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此种方案适合于工作时间较短,薪金较高的员工,因为如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较低,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的工资额远高于经济补偿金数额。选择此种方案要注意员工在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此方案,在向公司索赔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索赔项目:
  
  (1)公司违法辞退的情况下,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2)公司违法辞退的情况下,按照原工资标准补发自辞退到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和25%的经济补偿金;
  
  不同的维权方案在法律上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效果一:如果被确认为是违法辞退员工,用工单位面临的法律后果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向员工补发工资,或是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效果二:如果被认定为辞退行为合法,用工单位要面临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的法律后果。
  
  员工是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的。实践中,如果您遇到无故被单位辞退的情况,要懂得选择最适合您的维权方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因为被辞退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依法维权。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他是我们日常交通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宽阔平整的的公路能给我们带来许多便利,所以公路工程质量保修就很关键了,这个过程自然需要有完善的法律规定作为准则,那么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中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吧。 一...


·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职工,并确定了职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不少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


·什么是建筑工程?
      什么是建筑工程?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纠纷贯穿于建设工程的自始至终,建设工程的参与者,对于有效的避免和妥善的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常会感到力不从心。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成立了专门服务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建筑律...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除非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


·工伤复发需要申请的材料有哪些?
      工伤复发需要申请的材料有哪些?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 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法律对试用期内的要求并不是太严格,在此阶段,劳动者要是想要辞职的话也是可以的,但为了不损害单位的利益,要求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是否有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说是存在什么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时候,首先就需要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不是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劳动关系的认定很重要,那么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一、如何认定 劳动...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施工许可证是保证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可以建成安全稳固的建筑。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最开始入行应该都不太熟悉,但是,如果你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下面跟着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一、施工许可证办...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条件; ②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意向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④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事故的处理,因此一旦作出认定结果之后,要是当事人对这个结果表示质疑、不服的话,那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呢?关于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 工伤在认定以后会出现很多人有不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