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
  
  一、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
  
  1、基层应先清理干净,砼基层要先喷撒纯水泥浆呈颗粒状便于粘结;砖墙基层应事先浇水湿润。
  
  
  2、施工工艺为:吊立线→贴灰饼→做冲筋→抹第一遍底灰→抹第二遍底灰→抹面层灰→加用塑料抹刀压光。
  
  
  3、打底用的水泥砂浆配合比为:水泥1:砂3:粉煤灰0.5:石灰膏0.5。面层用纸筋灰掺10%的白水泥。
  
  
  4、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先砂子→后石灰膏→再水泥→最后粉煤灰。搅拌时间不少于120分钟。
  
  
  5、砂浆应搅拌均匀,粉刷砂浆的稠度一般为7—10CM。水泥砂浆应在搅拌后3小时内全部用完。
  
  
  6、出厂日期超三个月的水泥不得使用。河砂应过筛,并使用洁净水进行搅拌。纸筋灰不得含有结块(硬块)。
  
  
  7、待第二遍的底灰七成干时,即可进行罩面灰粉刷。如待完全干燥后才抹罩面,那么需提前一天浇水湿润。
  
  
  8、天棚打底前应在四周弹上水平控制线,并拉线贴灰饼、做冲筋,而后分二遍抹底灰,用刮尺搓平打毛。
  
  
  9、梁底和梁侧均要贴灰饼、做冲筋。做到梁底水平、梁侧垂直;阴阳角方正。多跨连续梁要拉紧通线做钉。
  
  
  10、所有柱角、墙角和门窗角等均要做成护角:即用比打底砂浆提高一级标号的纯水泥砂浆来粉刷角部。
  
  
  11、同一面墙的打底应一次性连贯完成。避免产生接槎不平整以及同一墙面打底砂浆颜色不一致的现象。
  
  
  12、所有水平面均应呈水平;所有立面均应呈垂直;所有阴阳角均应方正。严禁干燥后表面产生裂纹现象。
  
  
  13、填充墙的顶部与梁底之间的裂缝处,应在正式打底前用微膨胀的水泥砂浆塞严、挤实以防以后裂缝。
  
  
  14、粉刷前地板四周阴角的落地灰(砌筑砖墙时掉下的砂浆)应先清理干净,并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15、搭设粉刷脚手架不得接触到墙面,拆除脚手架时应注意保护成品,以避免进行二次修补造成劳命伤财。
  
  
  16、每个技术工人每天下班时均应抽出半个小时进行本日作业成果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补。
  
  二、抹灰工程的规定
  
  
  抹灰工程是用灰浆涂抹在房屋建筑的墙、地、顶棚、表面上的一种传统做法的装饰工程。我国有些地区把它习惯地叫做“粉饰”或“粉刷”。
  
  抹灰工程指用抹面砂浆涂抹在基底材料的表面,具有保护基层和增加美观的作用,为建筑物提供特殊功能的系统施工过程。抹灰工程具有两大功能:一是防护功能,保护墙体不受风,雨,雪的侵蚀,增加墙面防潮,防风化,隔热的能力,提高墙身的耐久性能,热工性能;二是美化功能,改善室内卫生条件,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以上就是关于内墙抹灰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全部内容了,依据上文我们可以看到,上文把内墙抹灰质量要求分为16个小点,美一点都有其不相同之处,工程人员要谨慎处理。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你做进一步的详细解答和分析处理。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但根据实际的操作中,对于录用条件的理解以及能否将考核指标作为录用条件,存在一定的争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明确告...


·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
      我国作为劳动力大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处理劳务关系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当企业员工和他所在的企业之间出现劳动纠纷,都是需要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的,用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处理劳动关系争议方面的法规有哪些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处理劳...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如果辞职影响工伤鉴定吗
      劳动者受工伤一般都是在正在工作的情况下,受了工伤以后就会到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如果工伤伤情比较严重需要辞职在家休养,那么,如果辞职影响工伤鉴定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如果辞职是否会影响工伤鉴定结果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辞职对工伤鉴定有影响,因为工伤鉴定...


·法律条例上企业职工上班多长时间不能辞退
      一,法律条例上企业职工上班多长时间不能辞退员工在企业无论工作多久,企业都不得无故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年休假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
      年休假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年休假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职员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具体的加班费支付规定如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由于我国的科技发展,建筑物的类型也逐渐增多,但对于投入社会使用的工程都是经过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考核的,所以人们可以放心的使用,针对不同的建筑工程相应的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那么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脚手架工程质...


·已经复工但因为疫情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已经复工但因为疫情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家上班的证据,比如单位发的通知或者劳动者提交的工作内容等证明劳动者实际上班,单位如果没有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是作出了重点保护的,其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一些劳动,但对于这二者来讲具体规定的内容不同。那到底其中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按照《劳动...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国家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是多少?
      国家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是多少?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所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节假日值班没有加班费。2、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即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