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
  
  投资公司债券相对于股票等投资来说,投资收益高且风险系数相对较低,毕竟债券都属于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投资者有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之分,这就意味着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能购买到债券,有些类型的公司债券只针对其特定的投资者发行。那么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为您作解答,以供您了解。
  
  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4、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5、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合格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私募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如下:
  
  1、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规定。
  
  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2、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二)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3、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4、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属于私募型公司债券,仅对合格投资者发行,这也就是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公众投资者不得投资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想成为合格的投资者首先就得拥有优渥的个人财产,其次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也要高于一般的公众投资者。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时候写借条能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候写借条能算共同债务吗?1、离婚手续办理期间写的借条不一定能算共同债务,由于离婚手续正在办理,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故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并没有结束,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债权人也并不知情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就一般会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债务。任何婚...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股东属于投资者,对所属公司承担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过,从债权债务关系来看,如果股东有借款的需要,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依照《公司法》的有...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社会经济市场化步伐的深入,各种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产生,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么罚的?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么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
      借条本金高于实际借出本金怎么办?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款数额应以实际交付数额为准。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


·用支付宝借条借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用支付宝借条借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支付宝借条借款是什么 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龙头老大”—支付宝钱包在最新的9.0版本中,率先推出了借条功能——朋友向您借钱,只需打个电子借条,借条上清清爽爽写好借款金额、归还日期甚至利息。到了还款日对方未还款,支付宝钱包每天都会帮您“催收...


·借条里面没有约定要给利息吗
      生活中,许多人由于粗心大意在写借条时忘了约定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在债务人还款时向其主张利息,往往会遭到债务人的拒绝,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条里面没有约定要给利息吗,这也就是说,借条没写利息要支付利息吗?下面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借条里面没有约...


·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
      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怎么写 某些公司可以提供借款福利给单位员工,只要写一个借条约定相关事项就可以了,大大方便了急需用钱又没有其他门路贷款的打工者,那么个人向公司借条范本怎么写,个人向公司借款的合同又怎么写呢?为你解答。 一、个人向公司借条一般格式 个人向公司借条一般格式 ? ...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


·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问题等都需要进行明确的划分。债务作为财产中一部分,应当遵循夫妻财产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但是现实生活汇总,出现了很多由于夫妻共同进行某种经济活动,或者夫妻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的行为,毕竟债务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如房产之类。因此,最高院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