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用工可认定劳动关系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近年来,随着进城务工人员的急剧增加及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越来越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再次或继续就业,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这种情况在物业、保洁等岗位上较为明显。那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用工可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用工可认定劳动关系吗劳动关系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前提是其在原用人单位已经长期稳定的工作多年,具备了从原用人单位退休或者享受养老待遇的相应条件,退休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各项福利享受直至死亡,与原单位的人身关系不因退休而改变。通过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将用人单位的责任转移给了社会,此种关系的存在排除了劳动者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因此,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应按劳务关系处理。反之,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在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时,应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因此,应将是否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作为衡量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依据,而不能简单的以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标准:对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不管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继续或重新就业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应按劳务关系处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即使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只要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则应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其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一系列劳动法上的权利。当然,审判实践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权利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如基于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法为超龄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因此,审判实践中,不能因用人单位未尽上述义务而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从上可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已经享受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可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如果没有享受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则一般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施工双方都会针对工程项目签订相关的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施工合同是风险防范的最重要的一步之一,如果没有签订施工合同,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容易导致没有证据,甚至连施工款都难以取回。那么,水利工程施工协议模板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水利工...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也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劳动者在权利遭到用人单位的损害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来依法维权。对于劳动者来说,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为了避免申请劳动仲裁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


·工作合同到期如何赔偿金?
      工作合同到期如何赔偿金?工作合同到期是否需要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确定、恢复以及解除,我们都是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恢复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但是,我们首先都是需要了解相关的限制条件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如何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进行恢复劳动关系。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法 现...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量的途径...


·什么情况下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我们看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做出了一些行为之后,需要对劳动者的损失做出赔偿,这肯定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的,那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一直是您最为关注的焦点,随着人...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无限期的,也可以是固定合同,还可以是临时合同,但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


·工资一直拖欠有没有违约金
      工资一直拖欠有没有违约金?1、拖欠工资没有违约金,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


·工伤鉴定9级怎么算赔偿费用?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受伤,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工伤保险发放的工伤待遇。但如果该工伤已经造成员工的伤残,该员工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以评定伤残等级,领取相应的赔偿。那工伤鉴定9级怎么算赔偿费用?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伤鉴定9级怎么算赔偿费用? 工伤职...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有大篇幅的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这两个词看似近似,其实还是有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一、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终止与劳...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受理举报后如何处理? 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开发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会批准其开始建造某工程项目,由于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一方的经济发展,有些工程项目的质量更是与人们的生命挂钩,故而,企业和政府都对工程项目有较高的要求。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可以举报,烟台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