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怎么办开发商有的时候为了资金可以周转开,经常会将将要开发的土地抵押到银行或者是其他的金融机构。在将房屋都售卖出去后用出售房屋的钱,添补抵押的贷款空缺。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会给业主造成什么样子的影响,还是要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约束的。
  一、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么
  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通常为了融资,会采用低压土地使用权等手段获得银行贷款,等房子销售完毕之后,再进行还款。这样开发商可以以极小的资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其中的风险体现在开发商如果不能在合同周期之内完成销售,有可能造成不能还贷,造成银行和购房者的冲突。所以碰到这种情况,最好选择有品牌、信誉好、资金充足实力强的大品牌开发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即所谓的“房随地走”。法律作出这一规定,其理由在于:离开土地的建筑物不具备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独立的构成抵押标的。任何房屋都是建立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地上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在实践中不能独立存在,在法律上也是不能独立移转的,因此必须“地随房走”。房屋虽然不是土地的本质组成部分,土地本身可以独立的移转,但是如果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不进行抵押,就可能出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主体不一致的状况,从而发生权利的冲突与摩擦,不利于物的有序利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防止这种权属不一致的矛盾,就有必要将房屋与土地视为一个整体,从而要求“房随地走”。但是如果地是先抵押后建的房子,房屋的价值不在抵押的范围之内。
  二、作为购房人,如果需要购买此类房屋的话怎么办
  1、如果付款方式是现金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将与所购房地产抵押部分相应的购房款全部或者部分直接交给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解除对于该部分房产的抵押。2、如果付款方式是按揭贷款,而贷款银行与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不是同一银行的话,可以约定,由贷款银行将款项的全部或者部分直接支付给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后者在收到该部分款项后,应当解除对所购房产相应部分的抵押。3、如果付款方式是按揭贷款,且贷款银行与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是同一银行的话,这种情况相对比较简单,银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会对所贷款项进行适当处理,同时会间接地降低购房人的抵押风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开发商抵押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权行为。买房者在挑选商品房的时候遇到开放商将土地使用权抵押出去的情况也不用担心,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可以要求将购房款交给抵押权的债权人,以此解除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状态,尽量选择有品牌的开发商。
  
  
  


·合同诈骗报警受地点限制吗
      不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大家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
      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随着今年来,网络借贷的兴起,不少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过借款。其中不免就有人动了小心思,考虑到网贷不会计入央行征信,就想借款不还。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关于欠网贷不还会不会判刑的相关知识。一...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1、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


·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征地拆迁,我们知道国家对于这个方面非常的重视,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国家应该严格的管理征地拆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农民征地拆迁,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的开发规定是怎样的? 【办理国有土...


·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是什么?
      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是什么? 国家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就以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安置工作为例,我们给您分享关于安庆市政府自2014年4月份就出台的一项真对安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标准政策都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安庆市市区集体土...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老百姓的一些利益的着想,需要建设很多的公共基础设施。那如果建设水库的话,那么肯定会涉及到一个土地的征收问题,当然征收的话并不是免费的,需要给予老百姓一定的补偿,那么,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一、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建...


·最新辽宁省盖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盖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1、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3、审查通过后发给...


·在我国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
      在我国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以及集体所有。我们所使用占用的土地,仅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对于自己使用和占用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呢?来下文寻找答案吧。 一、土...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怎么处理?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怎么处理?土地使用纠纷问题在当前社会中也是时有出现,生活中不免能看到相关的例子,一般来说土地使用纠纷涉及到房地产开放商的话我们是不好进行处理的,因为对方在此方面是专业的人士,而且一般并不会妥协。那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问题我们要怎么解决呢?房屋怎么判断是...


·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我们国家的土地分两种类型,一种国家所有一种就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实施。那么关于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耕地也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耕地建房所在地区必须是符合规划的。需要办理农转用的审批。还必须要有一定的供地批文。 一、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