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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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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就能使其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除非有法律规定有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或可依法撤回的。否则劳动者只要做出辞职意思表示即具有法定效力,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期满后劳动关系就解除。所以劳动者有任意辞职的权利,但无权任意反悔和撤销辞职。而且,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者的意思表示时可能会着手招录新员工或者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劳动者撤销辞职申请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非经法定事由是无法撤销辞职行为的。这对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或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虽然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权,但同时又在程序上限制了解除权的滥用,维护了劳动合同的效力,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一旦劳动者行使了单方解除权,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即可产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也即劳动者的辞职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系形成权,一经单方作出非经法定事由及程序不得随意撤消。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后,用人单位何时同意、双方是否办理交接均与辞职权无涉;劳动者的事后反悔行为亦不能影响辞职权的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的任意辞职权,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试用期满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辞职行为是单方行为就能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的形成权,劳动者只要做出辞职的意思表示即可,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通知期满后劳动关系就解除。虽然劳动者享有任意辞职的形成权,但并不享有任意反悔撤销辞职的权利。

  

  法律为劳动者单方解除权设置三十日的预告期,其立法本意在于约束劳动者的辞职权,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以寻找替代的人力资源,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用工秩序。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系形成权,一经到达即生效,无法撤销。劳动者事后的撤销行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状态不被变更。用人单位如果因为劳动者的辞职而开始招聘新员工或对其他员工作出了新的工作安排,任意的辞职撤销对于用人单位﹑其他员工以及应聘的流动人才都会造成损失。

  

  劳动者因个人愿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受医疗期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劳动合同的解除既非由用人单位提出,亦非《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情形,不符合本条的适用情形。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协议。按照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对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按...


·带薪年休假纠纷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劳动者主张按其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已安排年休假,且能举证证明系因劳动者本人原因未休,劳动者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资差额的,...


·劳动者未实际提供劳动,是否成立合同?
      认定劳动关系应当采取综合的认定方法,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综合考虑其他情形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由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工资性劳动报酬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


·试用期的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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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代办员与邮局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委托合同关系?
      1、邮政局通过签订委托代办协议招收邮政代办员从事邮政业务的情况在我市邮政行业非常普遍。一旦委托代办协议终止,双方常就协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发生争议。 2、劳动合同更强调一方有偿劳务的给付是在高度服从另一方的情形下进行的,这就是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从属关系。一旦合同成立,劳...


·入职时已超过退休年龄,是否还能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虽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享有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


·用人单位未办理工商工商注册登记,但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双方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用人bai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企业经常采用的承包经营方式,《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


·企业改制后工伤责任的主体如何认定?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


·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卫生设施内发生伤亡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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