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追回赃款可退回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会出现团伙聚集集资诈骗的情况,集资诈骗不仅会牵连到受害人的家庭生活,而且很有可能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法律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也比较严重。一旦触犯了集资诈骗罪,法律都是会严惩不贷的,那么集资诈骗追回赃款可以退回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资料来了解一下。
  
  一、集资诈骗罪怎么能够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认定集资诈骗罪需注意什么
  
  1、区别集资诈骗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
  
  二罪都表现为非法集资,区别如下: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后罪只是筹集资金用于公司设立或扩大再生产,对所筹资金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二,犯罪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管理制度;第三,行为方式不同,后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证券法律、法规,未经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而发行股票、债券,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弄虚作假现象;第三,数额、情节、后果要求不同,本罪仅要求“数额较大”,后罪要求“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2、区别集资诈骗罪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二罪均属非法集资性犯罪,都包含欺诈因素。其界限如下:
  
  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后罪行为人仅具有非法获得集资款的使用权,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犯罪客体不同,后罪客体为国家对公司股票,企业债券发行的管理制度和投资人的财产利益;
  
  第三,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包括欺诈发行股票、债券在内的各种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后罪表现为行为人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股票,企业债券募集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债券;第四,犯罪主体不同,后罪是特殊主体,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主体只能是经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或单位;欺诈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主体是经批准的具有发行债券资格和条件的公司和企业的自然人和单位,具体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企业;第五,数额、情节、后果要求不同,后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发行股票、债券 “数额巨大、造成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三、集资诈骗罪追回赃款的受理情况
  
  1、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四、集资诈骗追回赃款可退回吗
  
  1、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集资诈骗的判罪标准是非常严格的,追回的赃款内容也是需要法院的判断是否可以帮助其追查。有关集资诈骗追回赃款可以退回吗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在第四段中找到答案,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可以按照我国法律予以追缴或者要求其退赔。告诫您切勿追求小利而迷失自我。
  
  


·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说到债权债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具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其实在我国的民法中,对于债权债务都做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债权便是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的他人做一些行为的权利,而对于特定的他人来说这边是债务,那么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呢? 一、分公司...


·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吗?
      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吗?借条不是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因为我们国家法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借条上一定要写还款的时间,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应该从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的三年内。借条中的归还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有约...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1、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2、格式合同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的安全价值。3、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4、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的干预,...


·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生活中,货款纠纷是非常麻烦的,债务人一旦拖欠货款不给,债权人一般情况下都是很难拿回钱的,这个时候债权人最好还是起诉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还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拖欠货款的起诉状范本,帮助您做一个了解。 拖欠贷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民事起诉状 ...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债权人出借自己的资产给债务人,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还债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并不走法律的途径,对其共同债务的承担者进行债务讨要。今天我们就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帮...


·抵押合同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
      抵押合同包括的条款都有哪些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


·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
      债券是债权债务的凭证,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手段和工具,如果我们想要购买债券的话,这时候就需要了解一下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简单来说就是债券的种类有哪几种?以下由我们来告诉您,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可以作为债的主体? 本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


·讨债技巧—走为上催款兵法
      

应用“走为上催款兵法”的关键是善于“走”。“走”的表现首先是半途而止,激流勇退,而敢于半途而止,激流勇退,是需要胆识、魄力和智慧的。  遇上难讨难缠之债,催讨清欠无望之时,应该当机立断,暂且放弃债权,从纷繁复杂的债务链中抽身而出,集中精力,寻找时机,再次出击。  走为上,指...


·欠信用卡15万3年没还了会怎么样?
      欠信用卡15万3年没还了会怎么样?一、欠信用卡15万3年没还了会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


·法院怎么采纳夫妻婚姻期间个人债务?
      法院怎么采纳夫妻婚姻期间个人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也就是说司法实践中一般要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务人自己能够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