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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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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场上,通常订立的买卖合同都涉及比较大的标的,需要卖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卖方才会发货。可是实践中,买方第一笔货款就逾期支付的,卖方有理由不交货,并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判断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常用办法:

  

  1、合同中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并且在给买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后,支付货款。如果买方在合理时间后,经过卖方催告仍然没有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就视为逾期支付。

  

  买方逾期支付货款,视为违约。卖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的手续,特别是关于买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不成的,就要走起诉的程序,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或计算违约金金额方法的,可以就造成卖方实际损失和可预见利益损失来计算。

  

  同样的,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数额的,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也是走起诉程序,由法院来审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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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对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行为的定性上,应注意区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在无权处分中,处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将处分权不属于自己的物进行处分;而在无权代理中无权代理人是以他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这一根本区别决定了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因此,应以出卖人是否以共有人的名义出卖共...


·表见代理最重要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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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托人办事没成功,起诉要求返还能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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