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个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的关键。水利设施良好的建设,往往是当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国家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且对于水利工程良好质量的管理能力能够维护当地的稳定。以下我们就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了解,
  1、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投资建设领域落实投资责任的基础,是有效实施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前提,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措施。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行使项目法人职责。工程建设项目部应根据批准的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和开展项目管理活动。项目管理的基本方法是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项目必须确立明确的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和成本目标,然后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进度管理、技术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范围,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2、健全质量体系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具有综合性、污染性、复杂性和多变性的特点。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设计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勘察质量体系,勘察质量直接影响设计质量和深度,因此应依托先进测绘技术提高勘察质量,同时也为施工作业提供有力的支持。二是完善施工质量体系,基于施工内容的复杂性,应重点加强施工期间的质量控制,以从根本上消除质量隐患,其措施包括: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任务并严格落实质量标准;加强质量检测,包括原材料入库验收检验、每一道工序的检验;工艺监督,实施标准化作业程序,减小变异性。三是管理维护体系,应成立工程作业指导小组,从宏观上指导施工质量管理,并做好相关维护工作,避免质量问题出现。招投标阶段是决定工程质量效果的基础,中小型水利工程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虚假招标、内部招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招投标全程邀请纪监、财政等部门监督。对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加重违约责任和处罚力度。不宜采取低价中标,应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有关规定,以使工程造价合理,择优中标。
  3、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强化质量保证措施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行为,为了保证监督效果科学、有效,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正所谓“打铁先要自身硬”。为此应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巡视、抽查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及其从业140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单位及其人员的资质、资格、工程业内资料、质量检测记录、质量控制措施等。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质量薄弱环节要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和针对性。为了保障监督效果,质量监督机构在人员配备、岗位考核、教育培训和责任制方面需要加强和完善。
  4、规范水利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我国《建筑法》授予监理的权力很大,履行好监理的义务对保证工程质量十分重要,要为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充分发挥监理职能,提高监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益,实现工程质量、投资和工期控制的三大目标。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素质,配备必要的检测、试验设备,改善服务水平。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合同要求安排常驻人员。为了保证监理行为在业主授权范围内,防止施工单位通过向监理行贿而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应完善合同细节,通过提高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寻租成本,抑制它们之间的寻租冲动。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首先由确定法人责任制度,把权责进行明确。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要进行相应的资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通过对工程质量加强巡视、抽查对参加水利工程建设的单位。对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需要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的手续,严格的选择建设单位。
  
  
  


·一般国企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国企职工未签订
      一般国企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国企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违法行为有哪些?1.企业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例子: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


·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辞职的行为很常见,辞职是由我们自己所提出来的行为,而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则是雇主和员工双方的问题。这个总是困扰到很多人,导致很多人不能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就简单的阐述一下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基本步骤。一、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怎...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我国《劳动法》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实践中,单位也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并且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权利。那到底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用人单位...


·不认定工伤情形有哪几种
      不认定工伤情形有哪几种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有哪一方承担?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劳动关系的确立的时候,有一种情况是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需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是因为发生了争议。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由哪一方承担?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由哪一方承...


·离退休还有三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离退休还有三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可以续 ?通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有期限限制,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需要及时考虑续签或是做其他,一般公司不签或是降低劳动条件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有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到现在离退休只有三年了,现在要是离职了,会很难找到其他工作,所以有...


·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其实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并且这样的义务还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而消灭。但也有那种离婚或者分手之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现实中,要是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


·公共人防工程的作用是什么?
      公共人防工程的作用是什么防空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建造,其在我国的战略部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共人防工程从实际上来讲就是一个地下的防护设施,战争时期人们可以在里面躲避防止空袭,平时的情况下,该地也可以作为一般的保存物品的基地。那么,对于公共人防工程来讲其作用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今天...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1、没交保险出现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