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并不能直接投入市场进行使用,因为对于工程质量,相关单位会依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以后,才可以被使用。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和我们自己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的。所以,各单位在进行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时候,也是十分小心谨慎的。以下是对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的相关介绍。
  
  一、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单位工程评定的制度
  
  1、范围
  
  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评是工程验收的主体,它是以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为前提,抓紧、抓好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这一环节十分重要,为此,特制定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银星能源大战场风电场项目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厂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各施工单位所属标段范围内的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律执行电力部部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风电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以下简称验标)。
  
  3、管理内容
  
  3.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使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和使用条件的土建、安装工程,交付电厂生产部门代保管和使用,为工程整体形成生产能力奠定基础。
  
  3.2 、根据“验标”的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各专业的单位工程划分参考电力部的标本。
  
  3.3 、验收单位工程质量的前提是必须按“验标”规定,事先签定和验收组成该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
  
  3.4、 单位工程验收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3.4.1、 主体工程的工程量已全部完成,原则上不存在交付后仍需施工的情况;
  
  3.4.2、 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资料要完整、齐全;
  
  3.4.3、 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验评工作已完成,并已通过。
  
  3.5 、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3.5.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及移交签证书,内容包括验收时间、保管责任、未完工项目、处理意见及完成日期。3.5.2单位工程竣工图纸。
  
  3.5.3、建筑工程按电力部部颁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中有关技术资料。
  
  3.5.4、制造厂家设备图和说明书。
  
  3.5.5、设备开箱及缺陷处理记录(见“工程设备、材料质检制度”附表)。
  
  3.5.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5.7、安装试验及记录。
  
  3.5.8、单位工程分部试运或分系统启动记录。
  
  3.5.9、主要建筑及设备基础沉降观测记录(包括永久性水准标石)。
  
  3.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次进行。
  
  3.5.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正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总承包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
  
  3.15.2、 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建设管理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
  
  3.16、 正式验收程序,一般情况如下:
  
  3.16.1 、确定验收日期。
  
  3.16.2 、通过观感项目及打分标准评分。
  
  3.16.3 、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16.4、 审阅预验收时对已完工程评分记录及验评分。
  
  3.16.5 、评定单位工程质量、填写质量验收评定表。
  
  3.16.6、 其评分办法各专业严格按照《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执行。
  
  3.16.7、 审阅未完项目表及具体处理计划。
  
  3.16.8 、填写验收总评意见,并决定工程等级。
  
  3.16.9 、参加验评单位签字。
  
  3.17 、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完毕,即移交电厂生产部门进行代保管。
  上诉资料已经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应该有评定分管单位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工作人员在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的时候,也一定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流程一步一步的进行,因为中间哪一项的质量评定都是很重要的。
  
  
  
  


·入职工资明细都是包括什么一、入职工资明细是什么?
      入职工资明细都是包括什么一、入职工资明细是什么工资表又称工资结算表,是按单位、部门编制的用于核算员工工资的表格,每月一张。正常情况下,工资表会在工资正式发放前的1-3天发放到员工手中。员工可以就工资表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在工资结算表中,要根据工资卡、考勤记录、产量记录及代扣款...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做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对相关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了。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围的话,那之后对事故的处理自然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处理。那通常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 职工发生事故伤...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一、外派员工工伤认定如何认定? 对受派临时出差人员的工伤认定,原则上采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亡作为认定标准。如果受伤时伤者没有明显认定为非工作原因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对于受临时指派出差直接从事某项具体工作人员,整个过程实际上都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如果受...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最高几个月按照法律规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最高几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后,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作。而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单位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学生而言,可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了解不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学生而言,可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了解不深。那么,就由我来跟您讲解一下吧。在应聘工作进入单位以后,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划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所要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
      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可以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可以拖欠甚至不发工资。并且一般劳动合同在成立生效之后,就会对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自然也会对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此时,作为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合...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般情况下是十级伤残的,但是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公司非法辞退的员工如何补偿金
      公司非法辞退的员工如何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伤死亡,工作单位要赔偿给职工亲属一部分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工伤死亡赔偿范围以及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我们来看一下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工伤死亡赔偿范围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个人来说,是会造成很大损失的。我们整理了一份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