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随着现代化发展的飞速发展那,城市的发展除了强调经济的发展外,越来越主注重城市的美观。例如园林假山,既美化了城市,又为人民的业余生活提供了场所。那么,这些园林假山在实施建工时,应该由谁来建设,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园林假山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核心提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制作,安装的顺利完成,双方遵循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制作,安装的顺利完成,双方遵循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出现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因雨雪天气和不可抗力的因素;
  
  (2)甲方没有按合同条款付款,影响进度;
  
  (3)停水、停电达4小时以上;
  
  (4)交叉施工影响进度;
  
  (5)施工方案甲方要求变更等。
  
  六、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同类行业的质量及艺术要求、外观,要求和图案质感及色泽相符、比例均匀、动态及神态要求必须和乙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策划图案相吻合。(可根据双方协商进行补充)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结算采用按工程进度付款。签定合同后由甲方预付材料款________元 ,钢骨架完成付______元 ,第二次灰批完应付__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付清余款。留一定的保证金(可根据双方协商规定),一年后付清,本工程质保期一年,保修期一年,保修期间各项费用只收取材料费。
  
  八、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没有按时完工,按工程总价的实际发生量计算,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元,并承担工程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同类行业质量标准和审定的图案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没有按时付款,而影响工程进展,承担工程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责任。
  
  十、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水源、电源至施工场地。
  
  2、负责组织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3、负责审核预决算,支付工程款。
  
  4、负责协调各单位交叉施工的程序。
  
  5、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本工程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施工。
  
  2、遵守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遵守施工场地、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3、在施工中由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并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十一、争议
  
  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当地仲裁机构和法院提出申请。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它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的签订既保障了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建筑工程的建筑质量。在园林假山进行建筑时,双方签订有效合同时非常有必要的。在生活中,如果涉及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在施工前,各个方面都要进行充足的准备。合同的签订是相当重要的一项。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


·劳动合同容易发生什么纠纷?
      劳动合同容易发生什么纠纷?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时,可能发生劳动争议: 1、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性。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用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效期,确保明确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否则,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会是一份无效合同。 2...


·劳动者是否在工伤认定后去做手术?
      劳动者尤其是体力劳动者,会从事体力强度大或者是危险性较高的工作,他们在工作中会不小心受伤,有时受伤情况比较严重,需要高额的手术费用,这时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获得所在单位一定程度的赔偿,就会减轻经济负担,因此许多人想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来获得工伤赔偿,对于工伤...


·上海市工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工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国法律规定,政府在征收土地时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否则政府无权征收该部分土地。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很大,各地的土地产值各不相同,因此相应的补偿标准应由各地方政府制定并发布公告。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上海市工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农民工误工费多少?
      农民工误工费多少有哪些具体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要清楚的知道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不然用人单位是不会给予工伤的赔偿的。(一)属于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一、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
      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1、辞退员工补偿税前扣除标准以实际支付的补偿金为准。离职补偿金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2、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后,单位会委托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做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可以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后,会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的话,经过工伤认定,职工可能评不上伤残。那么,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


·一、领取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一、领取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


·南京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
      南京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