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可是很多农民工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对于经济困难人群的法律需求,我国有相关的司法救济手段,其中法律援助就是经常用到的,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二、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讲到这里,相信您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有了初步了解。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所申请的事项法律援助范围内,并且申请人存在经济困难的事实,只有这样,法律援助机构才有可能提供无偿的律师服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时,应该提交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身份证等,一般情况下,一周左右就能得到结果。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近年来职工薪酬福利费的标准
      近年来职工薪酬福利费的标准在不断地完善,广大人民对职工薪酬福利费的关注度非常的高。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在不断地优化薪酬福利制度。该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为公司和国家带来经济效益。此举是有利无害。那么,职工薪酬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由于我国的科技发展,建筑物的类型也逐渐增多,但对于投入社会使用的工程都是经过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考核的,所以人们可以放心的使用,针对不同的建筑工程相应的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那么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脚手架工程质...


·一、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要不要支付?
      一、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要不要支付?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应该要支付的。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


·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


·解除这六种人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解除这六种人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


·我国温州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鉴定对我们日后的权益维护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生活中,我们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是需要向相关的鉴定机构交纳一定的费用的。各地区鉴定费用的收取是稍微有所不一样的。我们详细为您整理了我国温州工伤鉴定要多少钱的资料,想要了解的朋友们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我国温州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


·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


·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