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自古以来,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直是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先主体再附属的施工方略,而管道工程的施工与周边环境自然有剪不断的厉害关系,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对管道工程的施工有相当大的的影响因素,而管道工程的总体布置设计情况更是与管道工程的质量息息相关。
  一、通风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
  1、风管制作是整个分部工程内在质量好坏的关键。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材料要求进行采购;从风管放样、下料到风管组装成形的整个过程,要求班组精心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对不合格产品坚决返工,施工员认真作好工序复检,质量检查员进行专检,决不允许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2、风管、冷冻水管保温是整个分部工程外在质量好坏的关键,如果内在质量再好,保温质量再差,给人的第一观感质量就不好,那就影响整个安装工程质量。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时,一定要把从贴保温钉密度到平整度及严实度交待清楚,要求班组精心施工并作出自检记录。3、施工员对班组自检记录在工作中要随时进行复检。如采用福乐斯保温,风管(水管)与保温材料间胶水涂刷应均匀,保温接缝一定要用专用胶带粘贴牢固,防止接缝处漏水现象的发现。尤其是空调水管木垫支架与福乐斯之间一定要涂刷胶水,保证接口处严密不漏水。
  二、排水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是什么?
  1、管道焊接是整个分部质量的关键。首先所选焊条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与母材质量一致。2、坡口的形式及焊缝宽度要符合规范要求,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每道焊缝进行编号记录并绘出焊接节点图,质检员、施工员根据焊接节点图进行抽检并形成技术资料,对不合格的焊缝坚决返工。3、丝扣管道连接在整个管道安装中占有重要的比例,也是整个管道安装的难点,首先要选用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待等级高的工人担任管道丝扣连接工作。
  三、天然气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是什么?
  1、电气预埋:专业施工员熟悉设计施工图纸、规范规程、质量评定标准。2、组织班组作业人员学习图纸、规范、规程及质量验评标准,对班组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3、根据设计意图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绘出预留、预埋线管图,经建设方代表及监理代表审定后,作为班组预留、预埋工作的依据;选择有经验、责任心强、技术等级高的工作担任预留、预埋工作。4、预埋用的管材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土建折模后,立即对预埋管线、盒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此而来,管道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完善更是管道工程的质量保障,它运用了科学的管理模式,以质量为中心而制定的保证达到要求的系统,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是有法可依的,它的关键是在于正常运转,因为只有正常运转的工程质量质保体系,才能真正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一、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这个“过大”的概念比较模糊, 如果是建委备案的审批,一般不能超过15%,否则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 如果是自己单位的就不好说了。 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也会规定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的,既然已经签...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接班问题受到...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保留劳动关系,顾名思义便是虽然劳动者不在原岗位上工作了,但是用人单位还是留有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而且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非但可以不用进行工作,而且还能够享受和原来一样的工资报酬,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


·青岛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青岛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基本上拆迁行为都是在我国的国土资源系统的监管下进行的,所以在我国的青岛也是自上而下采取了很多严厉的监督方法,确保征地工作的专项费用不存在着弄虚作假的情况。在青岛征用的土地当中有些也可能就是工业用地,不过,青岛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差别可就大了...


·直销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了么?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为其支付报酬的关系,当代社会,出现了很多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看上去确实是直销企业的职工。那么,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之间是否真的成立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直销人员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直...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当进行审查;3、进行鉴定程序,...


·劳动者依法辞职流程:
      劳动者依法辞职流程: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


·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常常以缴纳税收为理由,减少对劳
      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常常以缴纳税收为理由,减少对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因此很多人就有疑问,经济补偿金到底需不需要扣税,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解答经济补偿金是否纳税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纳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拒绝农民工怎么办
      农民工属于社会生活当中的最底层劳动力,往往付出的劳动是非常辛苦的,但是得到的回报却是非常的薄弱的。而且目前我国社会上的现实问题,就是您对于农民工多多少少都是存在歧视,并且用有色眼镜去对待的农民工。连最基本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工伤认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仲裁工伤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