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经常会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而造成伤害。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需要及时去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国家在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做出了详细的法律规定,那么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就成为了我们关注的重点。下文对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定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上文对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自事故起之后的一年内有效。作为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受伤,需要及时去做工伤认定,否则超出时效,很有可能无法申请工伤认定,而导致无法向公司索要赔偿。为了劳动者自身的健康和利益着想,劳动者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去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 国家虽然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但并没有限制其他省份制定具体的验收实施细则或着更高标准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的规范统一化,便于统一管控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那么,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呢?详情见下...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在当下社会,因为网络和媒体获取信息的快速和便捷,我们很容易看到或者听到一些关于劳动争议的事件。在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几种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


·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第一时间就是送到医院去救治,之后就是商定赔偿等细则,但是在申请赔偿之前,最好是去做一下工伤鉴定,那么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工伤职工应当...


·国庆加班工资规定有什么?
      国庆加班工资规定有什么?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律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之下不得不去加班来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在相关法规中对加班也有一定的说明,确保工作者的劳动可以得到更高回报,尤其是对于工资的发放有着详细的说明,那国庆加班工资规定有什么?下面就详...


·一般经济纠纷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般经济纠纷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怎样的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


·军人劳动关系的处理特殊规定有哪些?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保卫者就是军人,在战争来临时候军人冲在最前线来保家卫国,而在和平年代军人也在时刻准备着。军人将青春献给了国家和人民,退役之后参与社会工作劳动法就保护军人制定特殊的规定,来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那军人劳动关系的处理特殊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劳动法对优...


·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合同协议,约定了固定的时
      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合同协议,约定了固定的时间,合同终止有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也有合同未到期需要提前终止,要使劳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取消,要注意避免产生更多的纠纷,需要签订一份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来约定劳动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的金钱往来,权利义务关系...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在实践中,加班费争议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劳动争议,但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工资支付法,所以导致一些问题在实体上适用法律的困难。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需要确定好加班工资的基数,那么,应该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


·广州市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广州市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广州需要劳动合同备案的流程: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