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伤认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职工做工伤鉴定只是明确工伤,要想了解具体的伤残情况,职工还要在工伤鉴定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这样一来,工伤认定的程序才算完整。根据最终确定的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到不同标准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申请伤残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现在,您应该知道了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职工做伤残鉴定应该在工伤鉴定后三十天内提出申请,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伤残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委员会受理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如果不是很复杂的话,一个月就可以出具伤残等级报告,这时,职工就可以凭借报告及工伤认定书向单位提出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


·单位辞退员工的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单位辞退员工的证明书有什么作用?其作用为:1、可以凭借他和减员表去社保局保险续接手续;2、去新单位办理再就业手续。3、辞退证明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


·当我们去企业或者工厂的时候,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幸因为公事
      当我们去企业或者工厂的时候,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幸因为公事而发生了事故,我们还受到法律保护吗?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保护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会邀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不同资质的机构可以承接的检测工程也不一样。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


·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儿童、妇女、老人在我国属于特殊群体,国家保障儿童、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保护该类群体的法律法规,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聘用童工是违法的,聘用单位将会受到处罚。那么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


·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
      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变化,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办法也有所健全和完善,为了有效开展河北建筑工程的进行,相应的有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对此进行规...


·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用人单位可随意对其进行调岗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一般都会相应的惩罚措施,其中多数是以扣工资的形式,但单位扣员工的工资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单位扣工资最多能扣多少?实践中单位动辄就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工程结束后,组织监理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总结归纳的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


·个人提出劳动合同解除申请是否有失业金?
      一、个人提出劳动合同解除申请是否有失业金? 劳动者个人提出辞职,是不能申请失业金的,必须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开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法律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