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因此,仅仅具有非法行医的行为还不行,还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这样才能定罪处罚。
  
  一、非法行医如何定罪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哪些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一)客体方面
  
  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客观方面
  
  非法行医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且这种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
  
  (三)主体方面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四)主观方面
  
  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但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则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即其应当预见非法行医行为有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伤害的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上述后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看完上文后,相信您已经知道非法行医是如何定罪的话。既然已经定为非法行医罪了,那么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此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深圳是一个相当繁荣的城市,然而,近些年来深圳的医患关系也相当紧张,如同各地一样医疗纠纷频发不止,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诸多项目,在总则之下,各个城市有各个城市的标准,深圳也不例外。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深圳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一、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经过会议讨论后通过,这一细则改变了我国过击医疗机构多头管理、靠行政干预管理的被动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理顺了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体制,确立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


·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
      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当今社会,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非常紧张,医患纠纷也十分频繁。如果不幸发生了医患纠纷,你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医患纠纷到底有几种解决途径?接下来请看下文我们讲解。 一、医患纠纷有几种解决途径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患纠纷,作为患者和医院都...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一、对医疗单位的危害(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闹事、辱骂、围攻医生、院长、行政人员,砸坏公物,造成医疗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危。(二)加重了医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调解和处理纠纷既是医务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又是他们的超常工作。发...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 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与惯例的要求、医患双方的约定等。学者刘心稳总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医疗事故预见义务、防范义务、避免义务和损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如果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当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如果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当事人往往都会要求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鉴定就意味着会有鉴定费用的产生,你知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支付吗?下面,我们将为你做出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


·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医疗纠纷代理意见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石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一审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根据我们前期调查取证及刚才的庭审活动,针对本案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 被告对原告的整个诊疗过程中存在...


·医疗费
      医疗费 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 二、营养费 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字样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对于营养费的具体金额各地甚至同一地区不同的法院标准都不一样,一般视情况而定,伤残情况严重的营养费可以高一些。 三、护理费 通常患者受伤后都是...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以合同违约(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医疗事故认定时效 ...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的时候,是可以带薪休假的,但是有些劳动者就以此作为不劳而获的借口,在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那么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一个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因为工...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就司法实践来看,以医疗事故为由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各地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人员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各地也有较为具体的要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的相关信息。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