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离婚,会对共同的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很多情况下房产归于一方后需要过户,那么,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
  
  房产分割后归于一方,需要过户,过户时不需要交税。
  
  1、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3、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注意: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相反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
  
  二、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材料都交给房产局的话,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
  
  三、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如果房产在婚前属于男女共有,离婚时法院判给女方,那么房产就需要过户。过户时双方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比如身份证、相片等等。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所有权变更时不需要交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很多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已经在城市安居乐业,导致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您知道买房的时候有哪些手续程序吗?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最好的凭据,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备案属于有效合同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影响合同效力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可以将房屋的买卖合同与解除或者是存在执法人当中所规定的必须要解除的事由。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邻里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又有何规定?
      一、邻里建房协议书 邻里建房协议书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的房屋相邻,乙方将在原有宅基扩建,为了顺利建房,明确房屋四至,处理好邻里关系,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相邻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建房间距:乙方将原旧房扩建。为了排除安全隐患,甲...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三章人员安置 ? 第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口;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


·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要求赔付吗?
      首先,开发商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延期交房行为即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其次,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金。   虽然双方对违约金未做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协商确定赔付的违约金。...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1、《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会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然后赚钱一定的租金。此时对于房屋出租人来讲,也是有一定义务要履行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


·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2、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


·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哪一方
      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此时房子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能有一方能够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您知道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谁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


·买新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买新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1、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首付款去开发商那里签定购房手续. 2、如果你需要贷款买这套房子,那么你还需要开发商去银行进行信用审评,合格之后签定贷款合同,同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如果你是已婚人士需要配偶到场签字,如果未婚或离异,那么...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
      天津房产继承公证规定是什么?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