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中怎么要到高的抚养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离婚后,如果双方有未成年子女,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要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生活中总会有变化,所以就有了提高抚养费的方法问题。所以,很多人就会问:离婚案件中怎么要到高的抚养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养费确定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离婚案件中怎么要到高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在离婚时就已经确定好的,只有有正当理由增加抚养费时,法院才会予以考虑相关请求,但相关标准都需要在国家的标准范围内。
  
  


·在我国他项权证必须夫妻双方身份证?
      在我国他项权证必须夫妻双方身份证? 现实生活当中,许多事项都需要办理一些证明在办理证明的时候需要到有关机关携带好身份证件或者是他的复印证件,比如说我国他项权证,很多人因为办理的时候没有经验,不太清楚,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因此很多人想了解。在我国他项权证必须夫妻双方身份证? 一、...


·一、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


·一、对于重婚罪属于公安管辖吗?
      一、对于重婚罪属于公安管辖吗? 重婚罪的管辖机关不仅仅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仅仅是在重婚罪的立案侦查阶段起重要作用。由于重婚罪是起诉性案件,那么公诉这方面就有检察院对其进行管辖,但是最终的审判。阶段。是由法院对重婚罪案件进行审理的。 1、 立案侦查方面由公安机关管辖 2、 提...


·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离婚要处理的事项虽然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这个问题达成了一致,那么就可以顺利的离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分割财产并不是这么顺利的,那么,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是否可以申请再审?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事实婚姻需要起诉离婚吗?
      事实婚姻需要起诉离婚吗?是否需要起诉,就要确定是否为事实婚姻两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依照国家规定来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


·一、分割夫妻财产法律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分割夫妻财产法律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________, ________族,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等予以照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一、离婚了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吗?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


·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虽然我国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结婚,同时也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之间结婚,那要是证实其中一方属于精神病患者的话,那么在这个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精神失常未经治愈者,禁止结婚...


·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民事案件都是有原告和被告当天进行辩论、对质的,这样才有利于法官查清案件真相,从而对案件作出合理的判决。但如果此时原告不出庭的话,必然也是要承担一定后果的。那到底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军人不同意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我国对军人离婚有特殊的规定。在无特殊情况下,只要军人不同意协议离婚,另一方是无法与军人离婚的。当然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另一方还是可以与军人进行诉讼离婚的。那么军人不同意离婚应该注意什么呢?如何与军人进行诉讼离婚呢?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