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报案书范文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欺骗他人并且以占有他人的财产为目的是会构成诈骗罪,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诈骗罪如果想要报案的话需要如何进行,那么诈骗罪报案书范文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诈骗罪报案材料范文
  
  公安局刑侦法治处:
  
  报案人特向贵处举报被举报人李××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报案人:
  
  被举报人:
  
  二、涉嫌犯罪事实:
  
  20××年××月××日左右,犯罪嫌疑人李××利用是报案人朋友的身份提出他最近承包了一土建工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我借款×万元给他,许诺事成之后付×万元的利息。我信以为真,将自己在工商银行××支行开户的×万元透支额度的信用卡一张交给李××,李××保证信用卡借期一个月最迟7月底归还,本月透支的钱由他人本人清偿,支付×万元利息给我。事后李××便拿走信用卡,在此期间李××多次透支信用卡。借卡到期后,经报案人多次催讨,但犯罪嫌疑人李××拒绝归还信用卡,并说他消费他还钱,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李××利用从报案人手骗走的信用卡多次冒充报案人的名义到处消费透支,报案人在接到银行催款短信后,多次要求犯罪嫌疑人立即归还信用卡并清偿透支款。特别20××年××月以来报案人多次接到银行要求清偿信用卡透支款通知后,才感觉事态严重,经过查询我被犯罪嫌疑人李××骗走的信用卡被恶意透支×万元以上,截止20××年××月××日加上滞纳金合计为×万元。报案人多次打电话要求犯罪嫌疑人立即归还骗取的信用卡,并终止恶意透支的行为,清偿银行透支款,但犯罪嫌疑人以信用卡持卡人是报案人为由,说犯罪也是报案人犯罪相威胁,报案人不懂法,一直不敢报案。但报案人认为李××非法持有报案人的上述信用卡在中国地区进行套现、消费等,将钱款用于个人花销,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综上,报案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报案人信用卡后,冒用报案人名义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他的行为是典型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李白的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特请公安部门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追究李××的刑事责任。 同时,犯罪嫌疑人李××于20××年××月××日左右以谎称他承包土建工程借款,但事实他根本就没有承包任何的土建工程,骗取报案人将自己的×万元的信用卡借给他,犯罪嫌疑人李××骗取信用卡后恶意透支钱款完全用于个人消费,让报案人承担不还款的法律后果,报案人认为李××以上行为是典型的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李××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特请公安部门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追究李××的刑事责任。
  
  此致
  
  报案人:
  
  20××年××月××日
  
  附件:
  
  1、报案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银行透支记录
  
  3、催要信用卡的短信记录
  
  4、报案人与向李××追讨信用卡以及要求清偿透支款的短信记录。
  
  在这里首先我们要告诉您诈骗罪报案书的内容需要写清楚报案人以及被报案人,其次就是要写清楚犯罪事实也就是被报案的事实。最后还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专业律师。
  
  


·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指原告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上诉被告发生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并且提交诉讼文书,证明对象,顾名思义就是有足够证据证明该事件真实发生的事实。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是什么?我们来看一下。 刑事诉讼证明对象,也称证明客体、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是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所要证...


·前夫一直骚扰能量刑吗
      前夫一直有骚扰的情况并不一定能判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行为判断:1.如果骚扰的程度不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警察负责协调,或者采取训诫。2.骚扰的程度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规定的情形,警察可根据条例进行罚款或者拘留。3.经过有关部门处罚后仍旧有骚扰行为,可认定为“寻衅...


·贩卖毒品罪的判几年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


·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怎么界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的话,此时无论是否替对方谋取利益,此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如果是国有单位有这样的行为,则此时成立的就应当是单位受贿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情节严重那处罚自然也就会重一些。此时该如何对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进...


·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
      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 一、刑事被害人如何申请抗诉? 受害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者二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故意伤害罪定罪条件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对实践中疑似故意伤害的行为定罪的,需要先分析是否满足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的内容,结合这两种的内容,才能比较准确的进行定罪。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故意伤害罪定罪条件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定罪条件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


·最新减刑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减刑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论故意伤害罪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论故意伤害罪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论故意伤害罪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生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故意等内容。具体涉及到的内容我们...


·茶陵拘留所探示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茶陵拘留所探示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拘留所的探视时间亦或者说是拘留所一周探视几次,法律暂无明确规定。需要适用具体的拘留机关规章制度,如下: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2、如果是...


·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刑诉法之所以在规定中设定各种期限是为了保护每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法院或者其他有权主体的滥用权力而遭受损害,尤其是那些会产生不利后果的行为必须有固定的期限才能保证公正,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一、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一)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


·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吗?
      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吗?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公安机关是有权利做出相关的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举报的。行政拘留的程序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