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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可以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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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关系的基础就是感情,如果要通过诉讼这种方式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最起码证明其中一方是真的想要结束婚姻关系了。并且也能够向法院提交足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的话,法院也会支持原告方的请求,判决离婚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可以判离吗?
  一、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可以判离吗?
  不一定。法官判离得唯一依据是夫妻间情感破裂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建议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一套程序走下来时间长,未知数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其实我国法院在处理任何案件的时候,都是非常重证据的,所以有的时候即使夫妻双方都同意,但是法院也不一定就会判决离婚的。而且真的是这种情况的话,双方根本就没有必要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完全协议离婚就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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