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如脸部受伤。对很多人而言,不愿意看到脸部受伤,但是出现受伤情况,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没有构成残疾的赔偿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构成残疾的赔偿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的诉讼程序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a、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7)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8)未达成调解协议
  
  (9)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10)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b、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交通事故出现脸部受伤,可以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没有构成残疾和构成残疾承担的赔偿费是不一样的,而且双方当事人在赔偿费上是很容易产生纠纷。所以,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规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


·深夜飙车什么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一、交通事故后形成血栓谁的责任?
      一、交通事故后形成血栓谁的责任? 首先确认患者脑血栓产生的原因。若因交通事故导致,那么事故各方当事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医疗事故导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承担举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


·在我国提交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生活中,尽管现在各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安全是放在第一位的,可是各种意外总是难以避免。当员工发生了工伤,不论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来说,都需要及时的去做工伤认定。但是您要知道的是,在我国,做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在我国提交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


·房屋买卖自行成交流程:
      房屋买卖自行成交流程: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例如:面积、房屋坐落等;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


·一、老人交通事故2年后死亡赔偿吗?
      一、老人交通事故2年后死亡赔偿吗? 是不赔偿的,但是如果是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即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或者死抢救无效造成死亡的,就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的主要的责任方老人的家属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按照当地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年进行计算的。 ...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没有误工费?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没有误工费?如果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没人受伤也要赔偿误工费的,因为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是要主要责任人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


·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有诉讼一种方式,此时若当事人都愿意的话,那么可以申请由交警居中对事故做出调解处理。但进行调解也是有时限要求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调解时限是多久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之后就可以结束案件了,那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呢?下面来解答交通事故调解以后,还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一、交通事故调解后,还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交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