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前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完成?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我们都知道上班的时候是可能会发生一些意外造成身体损害的的,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但是工伤也需要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属于伤残鉴定中的一种,那么它也是有鉴定的时长的。那目前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完成?详细内容我们会在正文讲解。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相关条款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从上文我们可以得出,工伤鉴定的时效是依据不同的鉴定个体确定的。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为60天,最短在15天左右。所以在进行完工伤鉴定程序后,还需要耐心等待鉴定结果。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的,这关系到千万人的安全健康的。所以工程交付之前,要进行质量的监测和验收。一个工程中可以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这四个内容。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仅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因此,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履行辞退的义务,否则即使有证据...


·试用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有多久?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有的人就曾问过我们,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试用期的工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


·在不同的地区对九级工伤规定的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
      在不同的地区对九级工伤规定的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因而要想了解工伤九级能赔多少钱,就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另外,此时也要考虑到具体治疗工伤而产生的实际费用才行。一般在工伤赔偿中就涉及到了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九级工伤赔偿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了医疗费、住...


·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提出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长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


·土建工程质量评估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评估是什么意思 生活当中的所有项目的完成,其实都是需要依靠与各个部门之间紧密团结的配合最后才能达到您预想的效果的。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员,可能经常就需要填写关于土建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书。很多的局外人当然对于土建工程质量评估的这个词汇都会觉得非常的陌生。 一、土...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的?一个工程项目会经历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对于一项工程来说,验收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只有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才能知道工程是否符合项目方的要求。那么,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工程质量不合格要怎么处理?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程质...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是怎样的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是怎样的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员工的工伤不算病假吗?
      员工的工伤不算病假吗? 一、员工的工伤不算病假吗? 工伤休假不属病假,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休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


·工伤申请时间新规定
      工伤申请时间新规定为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


·国庆当天加班几倍工资
      国庆为法定假日,当天加班工资应以本人工资的三倍来发放,而后面几天由于是利用周末等时间调休的,按正常加班时间计算,即双倍本人工资。只有单位要求的加班才可以要求发放加班费,如果是个人自愿加班的,企业可以不发放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