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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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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其实这里的流程都是不太一样的。现在购买商品房的人还是比较多的,那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呢?这买卖商品房的过程中会有很多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接下来,我们就一并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所需手续: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2、过户费用如下:(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3、非常方便,你和卖方一同到当地政务大厅的房屋产权登记窗口办理,一般7日内办理完结。
  二、买房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产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定金应该书面约定,卖方违约时,是需要双倍返还的。下面再来看看订金。订金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如果卖方违约,无法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通俗点讲,也就是无需双倍返还的。1、购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在认购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所交认购金是“定金”。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约定为“定金”才能更有效保护双方权利。2、如果进行房屋交易时,无法约定为“定金”,只能出现“订金”时, 也可以对订金进行详细的约定。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律师提醒:定金与订金在法律后果上有明显的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对待。其实购买商品房的流程虽然与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差不多的,但由于房产的实际情况不太一样,因此也会导致具体的流程上面会有一些差距。另外,在买房的时候呀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虽然很类似,但产生的法律效果却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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