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其实这里的流程都是不太一样的。现在购买商品房的人还是比较多的,那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呢?这买卖商品房的过程中会有很多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接下来,我们就一并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所需手续: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2、过户费用如下:(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3、非常方便,你和卖方一同到当地政务大厅的房屋产权登记窗口办理,一般7日内办理完结。
  二、买房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产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定金应该书面约定,卖方违约时,是需要双倍返还的。下面再来看看订金。订金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如果卖方违约,无法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通俗点讲,也就是无需双倍返还的。1、购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在认购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所交认购金是“定金”。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约定为“定金”才能更有效保护双方权利。2、如果进行房屋交易时,无法约定为“定金”,只能出现“订金”时, 也可以对订金进行详细的约定。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律师提醒:定金与订金在法律后果上有明显的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对待。其实购买商品房的流程虽然与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差不多的,但由于房产的实际情况不太一样,因此也会导致具体的流程上面会有一些差距。另外,在买房的时候呀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虽然很类似,但产生的法律效果却是不同的。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


·存量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存量房合同丢失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一、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有些二手房买卖双方由于较熟悉甚至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导致纠纷产生时没有任何证据,不仅给法院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与房屋销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中遵循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原则,看起来一句简单的话,但在实际执行中却面临着许多复杂多变的情形,尤其是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基于不同的情况会有许多不同的判决结果,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有哪些规定呢? 1、新...


·一套房的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套房的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有老赖欠钱不还向法院进行起诉,递交起诉状,最后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如果还是不履行的话还可以进行定罪量刑。因为这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必须要定罪量刑。二、哪些情况会导致坐牢?欠钱不还被判坐牢应当积极的还款,争取从轻处罚。欠钱不还存在着如下的情形会...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房产属于最常见的不动产,若是所有人需要将房产进行抵押的话,为了充分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此时需要办理一个房产抵押登记。那么实践中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


·对很多想要购房的居民来说,其中最现实的一个目标就是首先能够攒
      对很多想要购房的居民来说,其中最现实的一个目标就是首先能够攒够房子的首付。不管是向银行贷款或者是通过其他的渠道来筹钱,首付肯定是需要一次性交清楚的。不过很多人认为,可能会觉得二手房的首付比例要低于新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深圳二手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深圳二手房首付比例...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做抵押,房产证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原件,具体手续如下: 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如下 1、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被拆迁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