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一、买了个商住房产权办40年有哪些风险?
  
  1.购买成本高
  
  购买40、50年产权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商业贷款首付5成,贷款利率1.1倍,最长贷款年限10年。
  
  2.居住成本高
  
  40、50年产权房很有可能水电费都是按商用标准收取的,也就是说,可能比民宅费用多上一倍。此外,40、50年产权房的物业费相对较高。
  
  3.不能落户
  
  40、50年产权房的房产证上显示的是非住宅用地,所以是不能落户的。
  
  4.居住密度相对较高
  
  40、50年产权房的格局大多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样的话,居住密度相对较高,公摊较大,房源采光会受到影响,同时居住氛围和品质也不如70年产权住宅优越。
  
  5.转手成本高
  
  同样2年以上家庭唯一二手房,二手买卖过程中40、50年产权房与普通住宅相比,40、50年产权房要多交纳成交价3%的契税(普通住宅交成交价1.5%的契税)、成交价0.1%的印花税(普通住宅免交)、成交价5.5%的营业税(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免交)和成交价1%的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交)等。
  
  二、房屋产权的办理流程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流程
  
  申请 受理 审核 收费 发证 记载于登记簿 归档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的房屋都是有产权的期限,如果期限到了那么就必须要重新续签,对于不同的房屋所给的期限就会不一样,而对于我们在选择房屋期限的同时,也要看是否对自己有利,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受到损失,因此,在办理的同时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走。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屋质量条例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 (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新婚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新婚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1、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如果证实已经签订阴阳合同,不仅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双方还可能涉嫌违法。不管买卖双方同不同意签订阴阳合同,只要是签订了这个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买方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就算是卖房者拒绝签阴阳合同或者拒绝履行,也不需要...


·拆迁租赁房屋时要怎么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时要怎么补偿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旧城区改造步伐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老旧房屋面临着拆迁的问题,而拆迁补偿费也就成为了诸多住户所关注的焦点。那么根据我国的政策,即使是租赁的房屋也是会面临被拆迁的,那通常情况下拆迁租赁房屋时要怎么补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拆迁...


·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
      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 一、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


·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在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我们是一定要进行签订好买卖合同的,而且,一般是需要进行备案的。那么,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政策有哪些呢?我们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


·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生活中,有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后,由于资金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想要退房,却苦于不知道该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实际上,对于能否退掉二手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即退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已经买的二手房可以怎么退 1、定金阶段 这个阶段双...


·房产律师代写遗嘱有效吗?
      房产律师代写遗嘱有效吗?律师代写遗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如下: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


·农村房屋应该怎样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先说结论:宅基地使用权的...


·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正规的合同
      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正规的合同,由房管局监制印发的,全称《房屋买卖合同》有黄皮或白皮的,这是正式的购房合同,在买期房时一般和开发商先签个简易合同,名叫购房协议书,公积金贷款一般也承认。《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加强房屋...


·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在生活中,商品房由于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商品,不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如果您想要退房,就要选择合理的时间,否则,有可能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那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发现以下退房的情形的,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