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贪污罪辩护技巧是怎样的,如何对贪污罪进行辩护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律师在为涉嫌贪污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需要掌握一定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您知道贪污罪辩护技巧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犯罪的主体方面
  
  要审查行为人所在国有公司、企业是否为国有独资,贪污罪中所指的国有公司、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也不包括集体企业。人民团体是否为国有设立的,非国有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也不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国有控股、参股公司,部分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有部分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如果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到上述公司的,则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如果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的,则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委派的,这类人贪污,只能认定为职务侵占,而不能认定为贪污犯罪。
  
  2、在犯罪的客观方面
  
  要审查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这里的职务之便必须是行为人职务形成的关系,否则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因此,利用工作关系,朋友、同学、亲友、战友关系等则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
  
  在犯罪手段上,必须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别人不知晓的手段,贪污罪的犯罪表现与盗窃基本一致,主要表现为采取秘密的、不被人知的行为。如果是采取别人知道的行为,则不构成贪污罪,而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要比贪污罪的量刑幅度低很多。
  
  3、在犯罪的主观方面
  
  要审查行为人的占有目的是否为永久的占有,这一点要从占有的时间间隔、占有的目的、占有的方式以及占有后的表现等因素综合考察后进行判断。如果不具有永久的占有目的,则也不能认定为贪污罪。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在办理贪污犯罪案件时,要从贪污罪的犯罪构成上研究公诉机关的证据,寻找突到案件的破口,实现良好的辩护效果。
  
  经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在为贪污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有哪些辩护技巧是需要了解的吧,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为您进行分析。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什么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在生活当中,其实担任公司的会计的话,要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会计的所有统算数据,对国家的税收和其他方面的影响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通常情况下,会计人员很有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工作问题和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导致别人对会计进行打击报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什么是打击报复会计...


·聚众斗殴转化故意伤害罪的原则有哪些
      聚众斗殴转化故意伤害罪的原则有哪些①在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本身就是直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实施者的,对首要分子按聚众斗殴罪的转化犯处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则按聚众斗殴罪定罪量刑;②在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明确表示不准携带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器械的,...


·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
      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证据对于一个案件十分的重要,只有充足的证据,案件才可以定案。不过大多时候,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直接证据并不断或者没有,但是有很多的间接证据。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 间接证...


·判刑后还有养老金吗
      判刑后还有养老金吗首先,我们来看退休后的人被判刑是否有养老金。已经退休了的人员因犯罪被判处拘役或是有期徒刑刑罚的,该人员在看守所或是监狱服刑的时候,即服刑期间,是领不了养老金的,按照劳动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实刑的,或者是被劳动教养的,在服刑期间是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的,...


·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
      罪犯在被判缓刑的时候,一般法官都会同时宣布此时的考验期期限,顺利的度过了考验期之后,那么才是不用执行所判主刑的,附加刑还是需要执行。不过您知道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 一、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


·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


·销售假药怀孕还会判刑吗
      销售假药怀孕还会判刑吗?孕妇涉嫌销售假药的也会被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孕妇犯罪的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依据犯罪的情节确定会不会被判刑,如果被判刑的,一般会判处缓刑,但不能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规定的犯罪未遂特征有什么
      规定的犯罪未遂特征有什么 一、规定的犯罪未遂特征有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会退回侦查吗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会退回侦查吗?一般都会退回侦查的,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遗漏罪行,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也可以对公安局移送的罪行和检察院发现的遗漏罪行一并直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一、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如果民事案与刑事案件相关联的应当停止民事案件执行。 对于刑事立案前民事案件已经审理终结这种情况,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可以参考公安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该《...


·拘役和拘留有啥区别2023
      拘役和拘留有啥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