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厅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安厅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公安厅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二、国家赔偿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严刑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在侦查期间,可以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但是由于每个没有确定为犯罪分子的公民都是有人身自由的,故此在拘留、逮捕时需要拿出拘留证、逮捕证,且不管是拘留还是逮捕后的羁押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若是违反这些规定,公安机关可能需要承担支付国家赔偿的责任。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在重组家庭当中,可能会出现继父母子女关系。若此时继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通常继父母是与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一起共同抚养继子女的。那要是日后继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离婚的话,那么此时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


·一、离婚女方出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一、离婚女方出多少抚养费才合适?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


·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


·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如今在离婚夫妻中有一种比较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如果需要通过打官司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当事人一般都会委托律师帮助自己。需要注意聘请离婚律师也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通常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


·最新登记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最新登记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


·分手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一、分手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
      现代社会,夫妻关系不合而离婚的情况已经司空见惯,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至关重要,但实际情况却是另一方在婚后就不愿意继续支付抚养费,那么,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带孩子一方再婚,另一方还...


·离婚协议书履行有什么问题
      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后各自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但是,很多人离婚后都不好好履行离婚协议书,导致发生了不少离婚协议书履行问题。那么,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一起看看下文吧! 一、离婚协议书履行有什么问题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当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判决离婚。相信很多人都想问,如果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了?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第一次离婚会判离吗 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


·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那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下有不少夫妻最终都是离婚,但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产生争议。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做出相应的处理。那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姻中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