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与房子合同多久有效?赠与房子合同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赠与房子合同多久有效?赠与房子合同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单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五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二、赠与房子合同
  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该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
  1、要式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赠与房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2、如须办理过户应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受赠人应持“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相关公证文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拒绝办理。
  3、如赠与房屋已交付受赠人使用,但尚未办理过户,该赠与不能任意撤销。原则上,房屋赠与的交付完成是以办理完过户手续为交付条件的。但根据《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交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此时,赠与人则不能再行使赠与的任意撤销权。
   三、赠与房子合同有效期
  法规规定是,如果你们合同上注明了有效时间,就依照双方认可的约定时间来计算时效,有效期。
  如果没有标注时效时间和有效时间,就是依照这件事情的结束为有效期。事情没有结束,没有办理受赠方过户手续,就一直有效。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介绍的有关于赠与合同以及赠与房子合同的相关知识。第一部分是对于赠与合同简单介绍,其中受赠人是有义务的;第二部分则对存在特殊性的赠与房子合同进行的说明,有3个特殊属性;第三部分则是从“赠与房子合同多久有效”出发,可以看出在合同中存在日期说明则按日期来,在没过户前都一直有效。希望本文能解决您的疑问。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房产的继承就和其它的遗产继承一样,可以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还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的继承就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苏州是我国长三角地区非常重要的大城市,不仅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且人文底蕴浓厚,城市整体环境适宜居住。2016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数年低谷沉寂后,许多城市的房价又开始抬头,有的有了迅速的抬升,苏州也不例外。本文中,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述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新政策相关知识。 一、苏州...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有,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等文件,拆迁实物补偿,返迁房屋面积包含公摊。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与开发商讨价还价,因为在拆迁过程中,一般会搞模拟拆迁,也就是开发商与原居民讨价还价的过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标准可能不会完全一样,这样,...


·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新农村建设,把农村改造成统一的社区房。如果村民因出门打工而对房子没有需求的时候,是可以卖给本村村民的。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商品房交易,有其自身的特点,也对买卖双方有一定条件限制。那么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 一、农村社区房...


·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否可以出卖
      夫妻离婚的时候,有的夫妻为了不在房产上产生争议,会考虑将名下的房产卖掉,将所得的价款一人一半用于分割,但是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了,那还可以将房产进行出卖吗?夫妻离婚房产已经抵押是否可以出卖?这个问题也是大多数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所以下面就来为您讲解。 ...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房产继承中涉及到对被继承房产的公证问题,在从前这是继承房产必须的手续,而如今随着相关法律的修改,可能会取消这一规定。那么进行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其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证遗嘱最具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并不是所有夫妻都可以携手走到最后,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已经无法将婚姻继续经营下去,离婚也未尝不是一个好选择。但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这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共有的房产,如果房产还有贷款,那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贷...


·由于房价的不断增长,不少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二手房市场,确实二
      由于房价的不断增长,不少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二手房市场,确实二手房的房价较一手房来说还是要低一点的,但是在进行二手房的交易的时候,还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而且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还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的,那么重庆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


·房屋他项权利证样本怎么申请?
       房屋不仅可以作为资产用来增值还可以当作是一种抵押实物而与银行的贷款发生联系,但是房屋毕竟内含着许多的法律关系而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他项权以保障贷款关系不会遭受侵犯。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房屋他项权利证样本怎么申请? 房屋他项权利证样本怎么申请?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在北京租赁房屋成本很高,因此每个租客在租房子的过程中都会考虑很多的问题,以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租房的时候有哪些问题需要租客考虑呢?今天,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的分析。 一、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但是容易发生纠纷,因为房屋在几年后的价值是升还是降都是个未知数,那么房产证拿到后,如果卖主拒不过户,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