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一、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请求破产的书面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批准文件,企业的会计报表,各项财产明细表,债权人名单。地址、金额,企业对外投资情况,银行账户情况及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企业就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以后,其会计主体将发生变化。自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到清算组进驻,接管企业这一时期,企业仍然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以后,会计主体由企业变为清算组。  
   二、破产清算把握好三方面工作   
  在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必须做好: 
   (一)清查财产及债权债务
  纵观破产企业的状况,不同企业破产的原因可能不尽相同,但管理不善可能是其通病。因此,在进行破产清算时,对财产、债权债务等的全面清查十分重要,这也是关系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破产企业的财产清查由破产企业进行,企业应当接受清算组的指导。清查的内容包括各种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的清查核实,也包括财产损失,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同时,还应该对企业的会计文书、档案等进行查证、核对。  
   (二)进行有关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会计报告
  破产企业在法院宣告破产以后,应在进行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办理有关的会计业务。企业宣告破产以后.正常的生产经营已经结束,应按照办理年度会计决算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业务处理.主要包括:  
  (1)对积压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清理,在取得审批授权以后,进行会计业务处理;  
  (2)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已经发生但尚未进行会计处理的业务,如应提的折旧,应付利息,应付税金,应付房租等应当提足,在账面上进行全面反映,在报表上真实披露;  
  (3)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
  (4)结转各项损益科目和利润分配等,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5)编制破产日的科目汇总表,资产负债表和自年初至破产日的利润表。
  由于这一时点还没有进入破产清算,会计主体没有变化,因此,会计报表的格式,编制方法等应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三)整理会计档案,编造移交清册
  清算组进入并接管企业以后,破产企业应及时向清算组办理会计档案、文书等的移交。这些档案包括:企业的各种档案,文件,合同,规章制度,债权债务证明,各种账册,报表以及企业的各种印章等。这些档案、文书在移交以前,破产企业应当全部整理好,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编造移交清单,准备移交。在此之前,应当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 
  综上所诉,在做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时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清查财产及债务、做好会计报告以及整理好会计档案。这样才能更小的减少个人或企业的损失。以上就是为您做的关于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的详细资料。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组工作方案 企业破产律师事务所根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我所为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之一,并负责向法院汇报清算工作。为保证清算组在人民法院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债务人、债权人负责的精神,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完...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实际上,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基于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和制度功能,各...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如果有人对破产企业的产物进行隐匿的话,或者在一些债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达约定的还款期限的时候,就直接将相关的债务给清尝了的话,这样的行为是会损害到相关的债权人的合法的债权的,这时候是要负责人的,那么妨害清算罪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在哪里?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 1、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2、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二、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 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


·民法总则清算义务人的相关规则
      民法总则清算义务人的相关规则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清算义务人的相关规则1、《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终止与清算 ? 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因各种原因不再经营运作,将进行清算解散。基金终止须依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公司型基金为基金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并报证监会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应当终止:...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一、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须经保监会批准后才能解散。 取得保监会的批准后,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市场竞争的原因,保险公司要做强就必须做大,因此有保险公司追求规模合并之说;保险公司要做活就要与其规模相适应,因此...


·破产清算与公司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公司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与公司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
      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关系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二者的联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主要方式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一、破产清算法律风险 (一)妨害清算罪 依据刑法第162条规定,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公司企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